济南区县污染物浓度涨1微克罚3万
《济南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近日印发给各区,据了解各区及济南高新区考核自本办法印发之日起实施,各县(市)考核待具备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条件后实施。 记者 王晓迪 【考核指标】用四类污染物考核pm2.5权重占六成 本办法所称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以下简称生态补偿资金)是指依据各县(市)区(含济南高新区,下同)环境空气质量同比变化情况用于生态补偿的资金,实行市、县(市)区分级筹集。
按照“将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作为区域发展的约束性要求”和“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以各县(市)区的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季度平均浓度同比变化情况为考核指标,建立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机制。PM2.5、PM10、SO2、NO2四类污染物考核权重分别为60%、15%、15%、10%。 【补偿计算】浓度同比改善1微克发3万元补偿资金 补偿资金咋算?市环保局、财政局按如下公式对各县(市)区考核并计算补偿资金:
考核得分=(上年同季度PM2.5平均浓度-本年考核季度PM2.5平均浓度)×60%+(上年同季度PM10平均浓度-本年考核季度PM10平均浓度)×15%+(上年同季度SO2平均浓度-本年考核季度SO2平均浓度)×15%+(上年同季度NO2平均浓度-本年考核季度NO2平均浓度)×10%
污染物浓度以微克/立方米计。生态补偿资金系数为3万元/(微克/立方米)。某县(市)区补偿资金额度=考核得分×生态补偿资金系数。各县(市)区获得的补偿资金,统筹用于行政区域内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项目。 【资金来源】每年拿1000万奖励“气质”差区县要罚款 据济南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考核数据采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的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自动监测数据每月进行通报,并在市环保局官方网站发布。市对各县(市)区实行季度考核,每季度根据考核结果下达补偿资金额度。
那么市级的补偿资金哪里来?据了解,市财政每年将出资1000万元作为市级生态补偿资金,另外,环境空气质量恶化县(市)区向市缴纳的生态补偿资金、省级补偿济南市的资金一并纳入市级生态补偿资金规模。上述生态补偿资金用于补偿空气质量改善的县(市)区,实施生态补偿后不足部分,由环境空气质量恶化的县(市)区按污染贡献率分摊补足;实施生态补偿后结余部分纳入市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改善考核奖励资金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