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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斯拉被指交车程序混乱 或被中国客户起诉

2014年05月08日 10:13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来自非北京和上海地区的多名特斯拉客户因无法和京沪地区的客户同期提车,准备起诉特斯拉,他们认为特斯拉在客户不知情的状况下,违背承诺擅自单方面改变交车顺序,没有履行交车义务,构成了“虚假承诺”,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

  特斯拉的当家人埃隆马斯克于早前向中国媒体表示,自己已经和抗议准车主进行了沟通,特斯拉保证只要解决了充电问题就立即向消费者交付汽车。但是据了解,仅有部分准车主同意特斯拉所提出的解决方案,有准车主表示将继续维权,追究特斯拉的违约责任。其中,于先生是一位来自内蒙古的特斯拉爱好者,去年11月,他在北京订购了一辆特斯拉的高级电动汽车。在订购的现场,他不下10次和销售人员确认自己是不是属于中国第一批获得该车的车主,现场的工作人员当场给出了肯定答案。与此同时,他还得到了厂商给出的“谁越早付定金,谁就可以越早拿到汽车”的消息,因此当即就付下了25万元的定金。

  对此,特斯拉回应称,他们没有承诺可以让这个维权客户成为第一批车主。并坚称即使有个别员工有过口头承诺,也只能代表其个人行为,而不代表特斯拉的官方承诺。

  据维权的车主介绍,后来特斯拉答应他们可以在今年6月份在京沪门店提车,但是需要准车主们签订一份含免责内容的协议书。而协议书的那个内容包括了“车主在提走车辆之后,如果发生任何问题,特斯拉公司都不负任何责任”这样的条款。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方面的专家看来,特斯拉公司的种种做法是涉嫌差别对待消费者、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制定霸王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都是无效内容。更有律师表示,现在新消法已经实施,特斯拉的种种表现公然对抗新消法的行为,是一种非常不明智的做法。(记者满朝旭)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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