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限行禁行高污染车辆
2014年05月14日 14:30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山东省淄博市把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作为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的重要抓手,多次组织公安、环保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累计检查各类车辆1.5万余辆(次),先后对违反规定进入禁行区域的1857起黄标车、渣土车实施了处罚。
据了解,淄博市加快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淄博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方案》。淄博市对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等8个方面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安排,明确了任务,区分了责任,提出了要求,促进了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
自2013年1月1日起,淄博市就在中心城区实行高污染车辆限行禁行,在市区主干道设置了30面“黄标车、无环保标志车辆”禁行标示牌。淄川区、博山区、周村区、桓台县都已下发通告,对黄标车、高污染车辆实施限行禁行。
针对中心城区空气质量污染较重的实际,淄博市进一步推行高污染车辆限行禁行等措施。今年1月15日,淄博市出台了《淄博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明确规定在全市各建成区全面禁行黄标车。 记者董若义 通讯员赵菲菲 鲁之诚
【编辑:史建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