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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可再生能源助力绿建

2014年05月14日 16:17 来源:中国建设报 参与互动(0)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政府转发了由厦门市建设管理局、市发改委等制定的《厦门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积极推动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力争在2015年底之前基本普及太阳能热水利用。政府投融资的建筑项目以及相关民用建筑的商场、酒店、医院等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建筑节能规划要求,利用至少一种可再生能源。新建12层以下的居住建筑以及医院、学校、饭店、游泳池、集体式工厂宿舍等热水消耗量大的建筑,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应采用太阳能集中供热系统,并应实现与建筑一体化。市、区两级发改、财政、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应确保学校、医院的项目落实到位,并做好资金保障;逐步完善建筑光伏发电上网政策,加快微电网技术研发和工程示范,稳步推进太阳能光伏在建筑上的应用;充分利用当地海洋资源,大力推广海水源热泵技术;继续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建设,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推广,到2015年末,新增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面积600万平方米。提高用能效率和管理水平。

  该市不断推进绿色建筑的发展。根据方案,2014年底以前,全市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公共机构办公建筑的业主单位要完成用能设备系统的节能诊断;鼓励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改造,每年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项目按节能量予以奖励;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示范项目,继续推行“节约型高等学校”建设。

  李志鹏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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