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遇重污染天气 单双号限行中小学停课
2014年05月20日 11:36 来源:滨海时报 参与互动(0)
在发布重污染天气Ⅰ级预警后
■ 停止全市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所有生产活动
■ 全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全天实行机动车(含外埠车辆)限行管理,限行50%车辆。
■ 中小学及幼儿园停课
■ 停止所有户外大型活动
■ 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
据新华社电 根据新修订的《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本市将在发布重污染天气Ⅰ级预警后,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昨日召开的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通过了这一新修订的预案。新修订的《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对污染天气应急等级划分作出重新规定,在原来三级预警的基础上,增加了Ⅳ级蓝色预警。根据《预案》,在发布重污染天气Ⅰ级预警后,本市增加强制性响应措施,停止全市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所有生产活动;全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全天实行机动车(含外埠车辆)限行管理,限行50%车辆。中小学及幼儿园停课。停止所有户外大型活动。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
【编辑:史建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