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煤炭交易体系建设
中新网5月20日电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深入推进煤炭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为进一步引导和规范煤炭交易市场体系建设,未来全国将健全若干个区域性煤炭交易市场,并逐步培育建成2~3个全国性煤炭交易市场。
随着电煤市场化改革不断推进,我国煤炭交易市场发展迅速,现货交易市场数量众多,涉煤期货品种不断完善,市场体系初步建立。但是,当前煤炭交易市场仍然存在着市场分割、规模偏小、交易手段落后、不够规范和无序竞争等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进一步引导和规范煤炭交易市场体系建设,《意见》要求各地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决策部署,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引导和规范煤炭交易市场建设,推动形成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煤炭交易市场体系,为实施电煤市场化改革提供比较完善的市场载体。
《意见》指出,应更多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多运用市场手段推进全国煤炭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结合煤炭、电力与铁路运输市场化改革,推进传统产运需衔接方式向现代交易模式转变,完善市场规则,促进市场充分竞争,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煤炭资源。
《意见》还要求各地政府要更好发挥政府的引导、规范和监管作用。要科学合理布局,明确建设标准,鼓励交易创新,规范交易秩序。注重加强市场监管,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防范交易风险,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鼓励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参与煤炭交易市场体系建设。
据发改委介绍,煤炭交易市场包括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其中,现货市场包括全国性、区域性和地方煤炭交易市场,期货市场包括国家批准开展动力煤、焦煤等涉煤期货品种交易的期货交易场所。全国性煤炭交易市场主要承担全国范围内煤炭交易。区域性和地方煤炭交易市场主要承担相应范围内煤炭交易。各级煤炭交易市场作为市场体系的组成部分,定位不同、功能互补、信息共享、协同发展。
煤炭交易市场将通过提供交易平台,企业自主交易,促进供需平衡;发现合理价格,引导生产消费和优化资源配置;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流通效率;规范交易行为,促进诚信经营;开展信息汇集和预测预警。
为此,全国将健全若干个区域性煤炭交易市场,结合煤炭主产地、消费地、铁路交通枢纽、主要中转港口,以及国家批准开展涉煤品种期货交易的期货交易场所等条件,逐步培育建成2~3个全国性煤炭交易市场,形成层次分明、功能齐全、手段先进、运行规范的煤炭交易市场体系。(中新网能源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