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立法计划发布:燃放烟花爆竹或限制时间地点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公开发布今年市政府立法计划,一批涉及民生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项目位列其中。值得一提的是,由市法制办、市安全监管局负责起草的《天津市烟花爆竹管理办法(修订)》纳入今年计划,据知情人士透露,本市烟花爆竹管理可能有一定调整,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都将有新的规定。
2014年立法计划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多项法规、规章受到关注。其中,市卫生局起草的《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条例》、市教委起草的《天津市校园安全条例》、市交港局起草的《天津市客运公共交通管理条例》计划今年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天津市轨道交通管理规定(修订)》《天津市烟花爆竹管理办法(修订)》《天津市危险房屋管理办法》计划今年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于上月下旬至本月初在天津政府法制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该《办法(征求意见稿)》,本市外环线以内地区将作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农历腊月二十三日至正月初五日和正月十五日全天,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记者了解到,近两年由于大气污染对本市影响较大,市两会上每年都有代表委员提出中心城区禁放烟花爆竹的意见和建议。但《办法》将于何时提请审议、将于何时实施、还将有哪些变化目前尚未可知。
据悉,今年市政府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10件、预备提请审议6件、调研27件;拟制定政府规章11件、调研25件。这些法规、规章主要涉及滨海新区开发开放、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生态文明建设、社会管理创新等重点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