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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给燃油清净剂正名?

2014年06月06日 14:04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对于燃油清净剂的推广,无论是政府还是民众,至今仍没有达成共识。专家呼吁,国家应尽快出台车用燃油清净剂新的国家标准,来推动这一行业的健康发展。图为山东青岛一加油站工作人员在给车辆加油。俞方平摄

  ◆本报记者郭薇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对很多人来说,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汽车已不再是遥不可及的梦想。然而,随着汽车数量的激增,空气污染和油品质量问题却成了困扰城市管理者和有车一族的难题。在这种情况下,车用燃油清净剂应运而生。

  记者近日调查发现,近年来,这一产业虽然拥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但因为受制于政策和市场环境,目前发展举步维艰。

  在日前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举办的“车用油品清净剂节能减排效果研讨会”上,记者发现,与会者们最为忧虑的一件事情,就是无论政府还是民众,对于燃油清净剂的推广至今没有达成共识,导致燃油清净剂行业的发展严重滞后。

  对此,专家呼吁,国家应尽快出台车用燃油清净剂新的国家标准,确保这一行业能够健康有序发展。

  燃油清净剂,加还是不加?

  韩应健认为,油品质量直接影响机动车尾气颗粒物排放的多少,选用优良的燃油清净剂,是减少颗粒物排放简便有效的方法

  许多驾车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在加油站加油时,工作人员会向车主推荐使用各种燃油添加剂或清净剂。

  为什么要添加燃油清净剂?该不该加燃油添加剂?小小的一瓶燃油清净剂,究竟能起到什么作用?对于这些问题,多数人并不清楚。

  对于燃油清净剂的作用,也有媒体进行过质疑,认为汽油里面已经添加了汽油清净剂,无需再添加。

  对于燃油清净剂,专家们究竟如何看待?

  环境保护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研究员韩应健告诉记者,油品质量直接影响机动车尾气颗粒物排放的多少,选用优良的燃油清净剂是减少颗粒物排放简便有效的方法,应积极鼓励使用。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总工程师、移动源污染控制首席专家鲍晓峰说,经过大量的实验证明,一些油品添加剂具有明显的节能减排作用,完全可以纳入到油品质量的管理范畴。他建议要加强科技投入,做好油品添加剂的研发生产,并做好国家层面上的研究评价。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车用燃料排放实验室主任岳欣曾参与车用油品国家标准的制定。他认为,目前我国推行的油品质量标准较为滞后,导致在用车污染物排放增加,同时也制约了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的提高。而使用油品添加剂,有助于缩短油品质量提升过渡期。

  岳欣告诉记者,燃油清净剂的节能减排功能是通过“清除和抑制喷油嘴的积碳生成”而间接获得的。在正常情况下,不含清净剂的燃油在喷射时,由于发动机高温影响,必然会在喷嘴和进气阀逐渐产生沉积物。这些沉积物会影响喷嘴雾化特性,导致燃油无法充分燃烧,造成油耗升高。

  与此同时,未充分燃烧的燃油会生成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等有害物,从而增加尾气排放污染;未充分燃烧的燃油生成积碳,也会导致缸内温度过高,进而产生更多氮氧化物。

  “燃油清净剂的核心作用是确保喷嘴和进气阀上始终不生成积碳,或者逐渐清除原有积碳,使得发动机的油耗和排放长期处于新车时的状态。”岳欣说。

  对节能减排有多大意义?

  机动车尾气排放是影响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实验证明,优质燃油清净剂有明显的减排和节油效果

  截至2013年底,我国汽车保有量达1.37亿辆,全国有31个城市的汽车数量超过100万辆,其中北京、天津、成都、深圳、上海、广州、苏州、杭州等8个城市汽车数量超过200万辆,北京则超过500万辆。

  机动车拥有量的大幅增加,随之而来的就是污染物排放量的增加,节能减排压力也随之加大。

  有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8月底,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为537.1万辆,年排放污染物达到90万吨左右。机动车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分担率比较高,其中一氧化碳分担86%、氮氧化物分担57%、碳氢化合物分担38%。从PM2.5来源上说,机动车尾气排放“贡献”了25%。

  截至2013年底,天津市机动车保有量约为260万辆,机动车尾气排放对天津PM2.5影响度高达33%,足见机动车排放导致的空气污染是影响城市环境质量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从北京和天津的例子可以看出机动车尾气对大气环境的重要影响。而清洁的燃油在缓解汽车尾气排放导致的环境污染问题上,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岳欣说。

  与汽油车相比,柴油车更是汽车尾气污染的大户。据有关数据显示,柴油车排放的尾气是城市PM2.5污染的主要

  来源之一。全国柴油车排放的氮氧化物接近汽车排放总量的60%,总颗粒物超过90%。

  “国家于2013年2月6日制定的油品升级时间表中,之所以将柴油放在了突出的位置,是因为柴油的消耗量为汽油的两倍多,而柴油机排放的颗粒物为汽油机的50倍以上。”岳欣说。

  从这个角度来说,燃油清净剂对节能减排的意义十分重大。

  据2013年8月由山东省科技厅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会鉴定,有一款柴油添加剂经国家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检测,按0.2%的比例添加到柴油中,柴油机燃烧后排放的总颗粒物PM平均减少27%,PM2.5平均减少26.4%;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平均分别减少21%、14.8%和43%;燃油消耗量平均减少1.9%。

  按0.3%的比例添加到柴油中,总颗粒物平均减少35%,PM 2.5平均减少44.8%;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平均分别减少22%、19.7%和45.5%;燃油消耗量平均减少2.1%。减排和节油效果十分明显。

  根据《2012年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公布的2011年度机动车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量,如在全国的油品中按照0.2%和0.3%两个比例添加这种燃油清净剂,可减少机动车颗粒物排放16万吨~21万吨,减少一氧化碳排放88万吨~92万吨,减少碳氢化合物14万吨~18万吨,减少氮氧化物167万吨~177万吨。

  在节约燃油消耗方面,按照2012年全国柴油消耗量为1.5亿吨计算,按照0 .2%和0 .3%两个比例添加这种燃油清净剂,平均节约柴油285万吨~315万吨。除去添加剂的成本,每年还可节省92亿元。

  山东淄博正华助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侯永正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山东省2011年度车用汽柴油消耗总量达1590万吨,其中汽油570万吨,柴油1020万吨左右。按加清净剂后节油率5%计,全省每年可节约汽柴油消耗79.5万吨左右,折合节省标准煤约115.9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253.3万吨,节油费用可达67.575亿元。减去加剂成本7.155亿元,可实现节约费用60.42亿元。

  山东省汽车颗粒物(PM)年排放量约6万吨,90%以上为柴油车排放。如全面推广第五代燃油增效剂,保守计算,仍可减排颗粒物2.1万吨左右。

  行业发展缘何步履维艰?

  汽柴油中清净剂加价政策被取消,除与油品质量标准低之外,还与柴油清净剂国家标准没有出台、监管部门无法检测有关

  在导致机动车尾气污染的诸多因素中,油品质量是个很重要的因素。有专家指出,机动车排放标准每提升一个级别,机动车单车污染物排放量就可减少30%~50%。可见,油品质量的提升对节能减排意义十分重大。

  目前,我国汽、柴油产品质量标准仍较低,汽、柴油质量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在10年左右。我国的原油质量、国内需求及汽油、柴油标准,短时间内很难改变现状。国Ⅲ、国Ⅳ的汽车仍用不上匹配油的问题,在一段时间内会长期存在。因此,燃油清净剂的重要性就随之凸显。

  不过,记者了解到,这样一个对节能减排意义重大的行业,如今却面临着十分尴尬的处境。

  “销售量这两年下降了近一半,市场环境很萧条。” 岳欣说,目前燃油清净剂已经发展到第五代,在前四代具有清净功能的基础上,能够改变燃油的燃烧特性,降低燃油的消耗量,减少颗粒物、碳氢化合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量。但是,油品清净剂的行业自2008年之后,几乎处于停滞状态。

  其实,在汽油中添加清净剂早已成为国家强制性标准。早在1999年,原国家环保总局依据国务院要求,制定了《车用汽油有害物质控制标准》,明确规定“车用汽油中应加入能有效清除积碳的清净剂”。

  随后,国家相关部门又发布了一系列鼓励使用燃油清净剂的政策,促进了这一行业的发展。

  据统计,在2008年12月19日之前,全国已有20多个省市在使用汽油清净剂。

  但到了2008年12月18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大幅降低了燃油价格,同时取消了原先允许在汽油中添加的清净剂可以适当加价的政策,规定在销售成品油时,不得以添加清净剂或以其他名目,在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之外加收或代收任何费用。

  这一政策出台的背景是什么?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运输经济与技术研究室主任李连成表示,国家发改委当时的考虑是,汽柴油生产使用过程中不加清净剂,也能达到质量和环保排放标准。

  此外,由于当时还没有出台柴油清净剂的国家标准,各企业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监管部门无法检测。因此,在汽柴油中实行清净剂加价政策的条件还不成熟。

  目前,这一政策已实施5年,记者了解到,全国只有北京市还坚持实施在成品油中强制添加清净剂的政策,其他省市则一律偃旗息鼓了。

  一位来自深圳的企业负责人表示,深圳市政府曾自掏腰包补贴在汽油中添加清净剂,但坚持1年后也退出了。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很复杂,但国家政策的改变无疑是非常重要的原因。

  记者了解到,国家发改委在做出这一决定前,曾进行了市场调查,征求了相关部门和行业的意见。而做出停止给燃油添加剂加价补贴政策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对燃油添加剂是否有效存在着疑问。

  针对这个问题,岳欣表示,目前国内关于车用汽油的标准有两个,即环境保护部颁发的《车用汽油有害物质控制标准(第四、五阶段)》,以及国家质监总局颁发的《车用无铅汽油》质量标准(最新的是今年1月开始执行的国Ⅳ标准) 。前者为环保标准,后者为质量标准,石油公司通常以质量标准为准。

  岳欣说,尽管环保标准里已明确“应添加汽油清净剂”,但国Ⅳ、国Ⅴ汽油质量标准内却并没有此项规定。换言之,未添加清净剂的汽油并不算质量不合格。因此,石油公司不愿意自己贴成本添加燃油清净剂,并非如某些媒体所说的那样,“汽油里面已经添加了汽油清净剂”了。

  岳欣也提到,不管是个别媒体观点,还是消费者认识上的误区,要么质疑油品添加剂的作用,要么就是彻底否定添加剂的作用。一些业内人士也对燃油清净剂存在错误的认识,认为燃油添加剂有清洁燃油的功能,但随着中国油品质量的提升,这一功能已经过时了。

  中国石化石油化工研究院燃料油产品及添加剂研究室高工张欣曾主持了《柴油清净剂》国家标准的制订工作。他告诉记者,针对油品质量不断提升、加清净剂是否还有必要的疑问,他们进行了一些发动机实验。试验油品有京5标准柴油、沪4标准柴油和普通柴油,这些柴油都没有加清净剂。

  “实验的结果是,普通柴油对发动机喷嘴堵塞的情况反倒比使用京5、沪4标准柴油的好一些。”张欣说。

  根据实验,他们得出的结论是:不同阶段柴油的清净性与油品的标准提升没有直接关联关系,油品标准提高,不一定清净性更好。也就是说,不是油品达到国Ⅳ、国Ⅴ标准,就没有必要加清净剂了。

  燃油清净剂新国标应尽快出台

  专家认为,国家应出台监管和鼓励政策,特别是车用燃油清净剂新的国家标准,保障这一行业能够健康有序发展

  国家发改委曾有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之所以统一取消清净剂加价,主要是考虑到缺乏监管办法和相关国家标准。

  据了解,由于燃油清净剂行业是个新兴行业,国家对此缺乏监管标准,《车用燃油清净剂标准》迟迟没有出台,导致市场上一度出现比较混乱的局面,燃油宝、清净剂、清洁剂……各种名目的产品层出不穷,看得消费者眼花缭乱。

  此外,一些黑心厂家推出一些质次价高的产品来坑害消费者,影响了消费者对这一行业的观感。这是导致发改委叫停强制添加此类产品的重要原因。

  据有关媒体在广州市场调查发现,几乎所有的加油站,均附带销售燃油添加剂,而且愿意添加的车主人数众多。环境保护部只在2008年、2009年公布了两批共8款汽油清净剂的认证名单,但是在广州市场上却有数百个品牌,每个加油站销售的燃油添加剂品牌各不相同,质量参差不齐,价格相差悬殊,假冒伪劣产品充斥,消费者上当受骗事件时有发生。

  不过,随着燃油清净剂整个产业进入萧条期,市场早已“洗牌”完毕,这一政策是否应当继续执行值得商榷。另一方面,节能减排也迫切需要相关政府部门重新审视产业政策。

  来自山东一家企业的负责人表示,在山东加油的所有机动车中,大概每300辆车才有一辆加燃油清净剂。除了几大燃油供应商自己的企业,目前全国仍在硬撑的燃油清净剂企业已不多。

  岳欣认为,油品清净剂行业对政府部门和普通消费者的宣传不力,是导致政府部门、相关行业和普通消费者对燃油清净剂推广缺乏共识、认知度低、支持度低的一大原因。

  “行业和企业应该努力加大宣传力度,发出正确的声音,推动油品清净剂产业的良性发展。”岳欣说。

  业内人士认为,国家应当出台监管和鼓励政策,特别是尽快出台车用燃油清净剂新的国家标准,保障这一对节能减排有重大意义的行业能够健康有序运行。

  据记者了解,2004年10月2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车用汽油清净剂》(GB19592—2004)国家标准。事实上,除北京于今年3月1日刚出台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添加汽油清净剂外,国内其他地区尚未有实质性的进展。

  另外,环保标准对汽油的清净性要求也明显偏低,如第四阶段汽油的进气阀清净性指标为≤5mg/300ml即算合格,而优质清净剂则可以达到≤0.5mg/300ml,二者相差10倍。按如此宽松的现有汽油标准,发动机进气阀上还是可能存在积碳的。由此来看,消费者使用更优质的清净剂产品是一种现实需求。

  针对《柴油清净剂》国家标准的制定情况,张欣表示,4月16日,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委员会、润滑剂分技术委员会专家对《柴油清净剂》国家标准进行了审查。

  “这个标准是2009年由标审委下达,原计划2011年发布实施,已经过征求意见稿和送审稿审议阶段,目前已报送国家标准委审批,估计今年年内能够发布。”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许多专家对《柴油清净剂》标准的发布实施寄予很大期望。他们认为,这一标准的发布,将使我国燃油清净剂标准趋于完善,对于规范企业行为、提高产品质量、查处打击伪冒假劣产品、规范市场将有据可依,将对燃油清净剂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相关链接

  燃油清净剂行业相关政策

  针对燃油清净剂行业的发展,从1999年到2008年之间,国家相关部门曾出台了一系列政策:

  ——1999年,原国家环保总局依据国务院要求,制定了《车用汽油有害物质控制标准》(GWKB1-1999),明确规定,在车用汽油中应加入能有效清除积碳的清净剂。

  ——2004年10月2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车用汽油清净剂》(GB19592—2004)国家标准,并于2005年起开始实施。

  ——2008年1月15日,原国家环保总局下发了《关于执行车用汽油有害物质控制标准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提出,“在车用汽油(尤其是乙醇汽油)中添加清净剂,是解决车用汽油烯烃含量高、机动车排放控制性能耐久性下降等问题的有效措施,对防治机动车排放污染具有重要作用。”

  ——2008年1月31日,原国家环保总局又发布了《关于开展车用汽油清净剂监督管理的公告》,其中规定,车用汽油清净剂的生产、销售以及添加量和加剂方法等,应当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为了保障北京奥运会期间的空气质量,2008年8月,北京市环保局下发了《关于奥运期间对车用汽油添加清净剂监管工作的通知》,规定依据北京市地方标准《车用汽油》(DB11/238-2007)的要求,汽油中应加入符合GB19592要求的汽油清净剂。并强调,奥运会结束后,各成品油批发企业要继续做好添加清净剂的监管工作。

  ——2008年12月18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大幅降低了燃油价格,同时取消了原先允许在汽油中添加的清净剂可以适当加价的政策,规定销售成品油时,不得以添加清净剂,或以其他名目在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之外加收或代收任何费用。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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