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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国四撒欢儿 监管漏洞在哪?

2014年06月10日 11:21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中央电视台近日曝光了江淮汽车造假一事,引起了广泛关注。相关报道披露,深圳市执行柴油车国四排放标准后,一些排放不达标的国三江淮重型卡车却穿着“国四的马甲”上市销售,套用国四合格证办理上牌,形成了经销商和厂家勾结作假的“一条龙”服务。这种卖方获利、消费者省钱的“共赢”行为,却让机动车减排效果大打折扣。

  国三变国四的情况仅存在于深圳市吗?重型卡车行业的弄虚作假是否由来已久?“挂羊头卖狗肉”究竟埋下了怎样的隐患?如何打破相关行业的潜规则?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真国四难觅踪影 制假售假比比皆是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在重型柴油车领域,假国四绝非个别现象。一位多年从事卡车销售的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国三车套用国四手续上牌早已不是秘密。

  这位业内人士称,真国四的车即便进了货也会滞销。过去3年间,自己经手卖出的柴油车多达百余辆,店里的销售额持续稳定在每年300辆左右。“其中几乎没有一辆是真正的国四标准车,这条街上的车商都是如此。”

  今年3月,环境保护部机动车排污控制中心与华北环保督查中心联合开展了一次机动车环保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在新车注册登记环节对发动机、尾气后处理装置等排放控制关键部件进行了一次现场检查。

  结果显示,仅在这一次针对京津冀地区新购柴油车的抽查中,就有70%的受检样本不合格,而绝大多数不合格的柴油车,非但没有迈进国四门槛,甚至连国三标准都难以达到。

  事实上,在针对全国最大的柴油车销售市场——河北廊坊的调查中,经销商印证了国一车购销两旺并且可以堂而皇之上牌上路的说法。销售人员表示,真正达到国四标准的车几乎找不到,而国三车也不是销售主力。

  “国一车用的是自然吸气的机械式发动机,比国三车便宜,一辆车能省下3万~5万元,一样能上牌,保证该有的手续都能办。”当记者提出质疑时,销售人员拿出了购买合同,并表示在合同中会清楚注明国一车的真实情况,以防消费者反以制假掺假来讹诈经销商。“整个市场,买卖双方对其中的猫腻心知肚明,买国一车的人都是心甘情愿,不存在上当受骗一说。”

  车商厂家勾结造假 准入制度现漏洞

  采访中,记者遇到的所有经销商都一再承诺,假国四上牌很容易,绝无任何困难。

  按照规定,车管所不仅要将发动机型号和工信部的备案信息进行核对,而且还要在验车现场拓下发动机上的号码,和车辆合格证比对。也就是说,即使经销商私自篡改合格证上的发动机信息,但由于和发动机上的原始号码不匹配,也过不了关。这套看似严密的审核过程,究竟在哪里被钻了空子?

  针对经销商向汽车生产厂家预定国四车后擅自拆改配置的说法,机动车环保专家和销售人员一致予以了否定。

  专家表示:“重型卡车升级到国四排放标准,需要改进发动机并增加尾气排放后处理系统,仅SCR(选择性催化还原)一项技术的应用就要增加至少两万元的成本。国四标准是一个从机内净化到机外净化的本质性飞跃,就算是拆改,技术难度也很大,单凭销售商难以实现。何况高价进货、低价出售的赔本买卖也不合逻辑,因此可以断定假国四是生产厂家故意为之。”

  国内某知名汽车品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企业负责人向记者揭开了内幕。原来,假国四的合格证和发动机号竟然货真价实。这位负责人称,企业只需“精雕细刻”一台达到国四标准的发动机样品,就可以向工信部提出申请。只要样品通过检测,就相当于其已经具备生产国四车的技术水平,从而拿到生产国四车的资质。之后,即便实际生产的是国三、国二乃至国一的发动机,也不会再受到抽查,反而被统统授以国四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和发动机编号,而公安部门也是依据产品合格证及发动机号进行注册登记。

  在此后各个环节,真实的合格证和发动机号就成了假国四的保护伞,全国仅有北京和成都两个城市会在新车上牌环节一一查验车辆配置,而其他地区都仅查看合格证和铭牌。尽管假国四柴油车与真国四车区别明显,其没有尿素罐的外观特征十分显著,即便是非专业人士都一目了然,但因为有了合格证和发动机号,就没有人再关心车辆的实际配置了。

  车主忿忿不平 图便宜反吃亏

  那么,假国四在使用过程中能否一路畅通无阻呢?在采访中,部分购买了假国四的消费者向记者发起了牢骚。

  一直以来,重中型货车都被作为机动车年检的重点对象,而假国四如何通过年检也成为困扰车主们的一大烦恼。重型车要达到国四排放标准,就必须增加尾气排放后处理装置,也就是尿素溶液喷射系统。而假国四由于根本没装这套发动机外的净化系统,所谓的检修也毫无用处、于事无补。

  有私营车主表示:“眼看年审的时间快要过了,却没有一家年检代办机构敢接车。少了配置等于先天不足,怎么修都无法达标。”至于最终如何通过年检,这位车主决定采取惯例——找黄牛。他认为这是唯一可行的办法,尽管还要多付800元~1000元不等的手续费。“检尾气找黄牛,大家都这么干,这也算是行业潜规则吧。”

  而北京某搬家公司的联系人却表示:“宁愿多花3万元买辆省心车。很多人说国四重卡比国三贵,后期还要添加车用尿素,使用成本也高。但实际上国四车更省油,燃油雾化效果好,柴油利用率大幅提高,明显节省了油费。至于尿素,在使用过程中添加不了多少,最终成本不升反降。”

  不良竞争受诟病 行业亟待转型升级

  既然消费者有苦难言,那么国四车究竟为何难以推行?记者之前联系的汽车制造企业负责人解释说,作为一家大型的柴油车生产厂家,的确有大规模制造国四车的能力,制约生产商的瓶颈并非技术水平,而是市场。

  他说:“SCR在我国已不是技术难题。随着标准的强制实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研发必然愈加成熟,成本也相应会有所下降,消费者将逐渐接受。以乘用车为例,标准的不断升级并没有造成价格攀升。因此,所谓市场瓶颈并不完全是消费者不买账,更重要的是行业内的恶性竞争和国四标准施行的一推再推。”

据了解,目前市面上一辆达到国四标准的普通重型柴油车售价约为10万元,相应的国三车则要便宜两三万元左右,而国一车的市场标价仅为3万~5万元。

这位负责人表示:“谁生产真国四谁就赔钱。因为其他企业特别是中小厂家一味压低价格,争取市场占有量。除非强制施行新标准,严格禁止生产、销售假国四,否则没人会做真国四。”

他一再向记者强调:“国一车充斥市场,生产厂家低价竞争,除了导致尾气污染加剧,企业利润空间越来越小,还增加了车辆安全性能方面的隐患。

  标准实施一推再推 执行到底谁说了算

  在采访中,多位汽车生产厂负责人叫苦不迭,认为国四标准尚未落地,企业不算违法生产,产品排放升级生产准备未能就绪。然而,商用车国四标准规定颁布于2005年,何来尚未实施一说?

  已经过去了近10年之久,新标缘何迟迟未能在全国范围内执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四排放标准原定于2011年1月1日实施,但因国四车用柴油标准尚未出台,优质车用柴油供应严重滞后,无法确保在全国范围内供应相应的车用柴油,因此实施时间推迟至2013年7月1日。

  根据《关于实施国家第四阶段车用压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要求:“自2013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车用压燃式发动机与汽车必须符合国四标准要求”。

  然而截至目前,全国仅有北京、上海、深圳、南京、乌鲁木齐、兰州等19个地区执行了国四标准。

  根据汽车生产商提供的情况,记者在网上调取了工信部于2014年4月发布的第27号公告。公告明确要求:“定于2014年12月31日废止适用于国家第三阶段汽车排放标准柴油车产品《公告》,2015年1月1日起国三柴油车产品将不得销售。”

  作为强制性排放标准的制定者,环境保护部限定的时间底线并未得到响应,而是被推迟。这份国家强制性排放标准的实施不知谁说了算,造成市场上国三、国四标准柴油车并存,各地新车执行的标准不一,全国仅有部分城市要求新注册柴油车达到国四标准。

  污染减排压力重重 实现目标任务艰巨

  “十二五”减排已近收尾阶段,而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削减的目标是按照2011年即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国四标准的计划来制定的。如果按照国三车升级到国四标准后氮氧化物排放减少30%、颗粒物减排80%的比例计算,国四标准未能有效实施会让实际减排效果大打折扣。

  事实上,市场上大肆畅销的国一车,更是比国四标准的颗粒物排放浓度高出80倍之多,这对进一步减少雾霾天气、改善空气质量增加了不小的压力。

  业内人士认为:“我国对汽车业的管理是工信部管准入,质监部门管质量,工商部门管销售,环保部门负责污染物排放,究竟该听哪个部门的,很多车企也表示困惑。今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当中明确提出:2014年将会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600万辆,并在全国供应国四标准车用柴油。这表明了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方面的决心,但是如果600万辆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之后,进入市场的是假国四车,那就意味着我们的标准尽管听上去非常严格,实则跑的新车还不如淘汰的旧车,大气污染防治必将会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

  制假企业该担何责 处罚到底谁来实施

  正在风口浪尖上的江淮汽车将面临怎样的处罚?有专家表示:“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制造、销售或者进口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船的,由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下的罚款;对无法达到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船,没收销毁。”

  专家进一步解释说:“2000年以来,第五十三条就从未适用过,关键问题在于如何界定所谓的监督管理部门。究竟是行业主管部门工信部还是污染防治部门环境保护部,或者是质监部门、工商部门等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没有给出明确解释。”

  因此,为了加强对车企和新车入市的监管,他建议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这一条款,明确其司法解释,同时增强法条的可操作性。他认为,我国法律应明确指出,一旦发现有单位和个人制造、销售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即可处以每车5万~50万元的罚款。

  据记者最新了解的情况,央视《焦点访谈》对江淮汽车造假行为进行报道后,广东省公安交管局迅速成立工作组,于5月17日前往深圳进行了调查。经统计,2014年1月1日至5月16日,深圳全市共受理了378辆江淮柴油货车(含牵引车和专项作业车)的注册登记申请,全部车辆合格证为国四标准。5月17日~18日,工作组会同深圳市车管所对紧急联系到的23辆登记为国四的江淮柴油货车进行复检,其中3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没有安装尿素罐和尿素喷射装置。

  据此,广东省公安车管局初步认定央视报道基本属实,下一步将抓紧联系剩余车辆进行复检,并将嫌疑车辆送至具有资质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认定。

  有业内人士认为,媒体曝光将对江淮品牌及旗下产品造成负面影响,如果事件进一步发酵,将对正在加快推进整体上市的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带来不利影响,甚至会因以假充真被控“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但此事究竟会如何收场,现在还难以定论。

  本报将对后续情况给予关注。  ◆本报记者霍桃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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