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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误读了水权交易

2014年06月13日 11:32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黄齐超

  在近日举办的新加坡国际水资源周上,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党组书记党连文透露,目前各省、市用水指标分配已接近尾声,我国即将启动水权交易,先由国家将水权分配给各省市,各地用不完的指标则可以进行二次分配,相互交易。

  此消息一出,便引发了热议,不少人将此举理解为卖水,因此对这项政策拍砖。其实,在笔者看来,这是对水权交易的误读。虽然目前尚不能确定这一举措是否能顺利推行,但可以肯定的是,水权交易有其积极方面。

  国家衡量各地用水指标的依据主要是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职能部门要因地制宜地制定合理的用水指标,并以此作为评价当地用水情况的标准。在此基础上,如果某省市严格执行节约用水的政策,节省了一部分水指标,就可以将这些剩余的指标转卖给其他省市。而那些浪费水资源的地区,要享受水资源,就应当付出代价。

  有人质疑,水权交易能否督促人们节约用水?事实上,如果水权交易能切实落实,那么这个担忧就是多余的,因为这一政策可以促使地方政府在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民众节约用水方面下功夫。在中西部地区,居民应得的水权不能落实,比如平均每个人一年应得到10吨的生活用水,但因受自然条件限制,没有使用完自己的水权,那么就可以将其卖给东部的省份。相对而言,这才是一种公平。当然,有了水权交易制度,东部经济发达省份也会考虑增加节水力度。

  改善贫困地区缺水的现状,当然要靠政府的资金帮扶。可很多时候,国家公共财政对水利建设的支援心有余而力不足,不能顾及所有地区的水利建设。那么,贫困地区将未能享受到的水权卖给其他省份,并把所得投入到水利工程建设上,或许能缓解当地水利建设的饥渴状况。

  水权交易制度并不是一个新鲜事物,在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国家都有成熟经验,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因此,我们应当积极借鉴这些先进经验,然后根据具体国情,制定出科学的水权分配指标和水权交易机制,建立、完善一系列配套的法律和制度,激励公众合理用水、节约用水。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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