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划定水土保持保护“红线”
2014年06月23日 11:27 来源:中国建设报 参与互动(0)
笔者日前从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将从水土保持规划和调整产业结构、压缩产能过剩的角度,以市场为导向,划定水土保持保护“红线”。据介绍,即将于2014年10月1日实施的《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规定,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依法划定限制或者禁止生产建设的区域。对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内水土保持功能明显降低、水土流失状况严重恶化的区域,还规定了限制审批制度,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新建、改建、扩建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限制审批。
叶婧
【编辑:史建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