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过度包装为何屡禁不止?
日前,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对上海生产和销售的46批次食品商品进行抽查,被判定为过度包装的不合格产品为22批次,不合格率超过47%。笔者认为,商品过度包装既是经济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和环境问题。遏制过度包装,崇尚节俭养德,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
在笔者看来,过度包装屡禁不止的原因有以下方面:
一是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与商品包装有关的法律法规仅仅制定了一些原则行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二是有关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标准缺失,导致监管工作缺乏可操作性。三是中国是个人情社会,许多人好面子讲排场,扭曲的消费理念使过度包装有强大的市场需求。四是过度包装的超额利润,使商家有追逐的动力。
鉴于此,笔者认为,遏制过度包装,政府部门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加大监管力度。同时,开展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厉行节俭,人人倡导新风的社会氛围,让节俭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一要大力倡导绿色消费。倡导绿色消费,遏制过度包装不仅是政府、企业的责任,也是全体公民的责任。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消费者树立绿色消费意识,在满足生活需要、健康需要的同时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消费者的需求和选择决定着市场的风向,决定着商品生存发展空间的大小,也能够对企业的营销行为产生影响。
二要加快立法进程,将商品包装纳入法制轨道。国家有关部门要加快立法进程,尽快制定《包装法》,就包装法律问题进行统一规范。加强对流通领域和商家的法规约束。应建立健全包装标准,欧美、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对包装都有严格的限制,按照国际惯例,包装成本不应超过产品出厂价的15%,否则就属于过度包装,而目前国内一些产品包装成本已超出30%,我国要尽快在包装标准方面与国际相接轨。
三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过度包装的企业应承担相应责任。过度包装的根源在企业。生产者不仅对产品性能负责,还要承担产品从生产到废弃对环境的影响的全部责任。有关部门应制定遏制商品过度包装的价格政策和税收政策,鼓励商品的简约包装。广东广州市法制办联合相关部门联合制定的《广州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管理办法》将于今年10月正式实施,管理办法将对商品过度包装行为予以处罚,最高罚款额达到10万元,这一做法值得借鉴。此外,应进一步拓宽消费者的举报、投诉、监督渠道,建议奖励举报过度包装的消费者。 ◆王金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