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扣缴150万生态补偿金
2014年06月30日 10:52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河北省邯郸市自2009年建立与财政挂钩的生态补偿机制以来,全市共扣缴生态补偿金150万元,分别是2012年扣缴邱县30万元,2013年扣缴曲周120万元。
邯郸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生态补偿机制有效遏制了流域内上游污染下游的现象,目前滏阳河、洺河等主要河流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的断面由2010年的5个增加到目前的13个。
据介绍,自2009年起,邯郸市在滏阳河、洺河、漳河、老漳河、留垒河5条河流21个跨界断面实行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并对造成水体污染物超标的县(市、区)试行生态补偿金扣缴政策,下游的县(市、区)水质监测超标将会获得上游县(市、区)的生态补偿资金,根据超标倍数不同扣缴金额不同,每次最高可扣缴300万元。
2010年6月,邯郸市在5条主要河流基础上,又增设了东风渠、团结渠等13条河流(渠)17个跨界断面,共设立38个跨界监测断面及对照点,考核范围进一步扩大,覆盖全市16个县(市、区)。 记者周迎久 通讯员冯涛
【编辑:史建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