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一批新规开始施行 厦门岛内两时段黄标车禁行(2)
税收
税收增值税率统一调为3%
7月1日起,增值税征收率将进一步简并,将原有的6%和4%的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据测算,这项政策实施后,每年将为相关领域企业减轻税负约240亿元。
此次政策调整涉及的现行特定的一般纳税人征收率项目有:征收率为6%的项目,包括自来水、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部分建材产品和生物制品;征收率为4%的项目,包括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和销售旧货,其中销售旧货在4%征收率的基础上减按2%征收增值税。
购车
新版发票进行版面调整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将进行版面调整,新版发票自2014年7月1日启用,旧版发票于2015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
新版发票将原“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栏调整为“纳税人识别号”,如购买方需抵扣增值税税款,该栏必须填写,其他情况可为空;增加“完税凭证号码”栏,“完税凭证号码”栏内打印代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对应开具的增值税完税证号码,自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此栏为空。
电价
合表用户每度电多掏钱
从7月1日起,全省居民用电合表用户电价将执行第三年过渡期电价标准,其中厦门市合表用户电价由每度0.5243元调整为0.5330元,变化幅度为0.0087元。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电价不变。目前厦门市各类合表用户共有6万余户,约占全市用电总户数的6%左右。(晨报记者钱玲玲)
就业
事业单位将打破终身制
7月1日起实施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该条例最大的转变是,把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确定为“合同关系”,打破终身制。
养老
缴费15年居保可转职保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7月1日起实施。《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以是否在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为界限,实行双向衔接———满15年的可以从城乡居保转入职工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不满15年的可以从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保。
饮食
油条馒头禁止添加明矾
日前,国家卫计委等5部门发布公告要求,7月1日起,禁用三种含铝食品添加剂,馒头、发糕等面制品中不得使用明矾等含铝膨松剂,儿童爱吃的膨化食品中不再允许使用任何含铝添加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