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正式实施应急预案 突发环境事件分四级预警
2014年07月02日 14:57 来源:天津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本市正式出台实施《天津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该《预案》自去年11月份以来,以征求意见稿的形式广泛向社会征求建议和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完成了编制修订并正式颁布实施。
《预案》对环境突发事件进行了分级,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分级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将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和级(一般)四个级别。
同时,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分为四级,预警级别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标示。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等级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进入预警后,事发地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疏散并妥善安置可能受到突发环境事件危害的人员;指令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环境监测机构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发展情况;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终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落实。(记者 张鸣岐)
【编辑:史建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