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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线缘何屡屡被触碰?

2014年07月02日 17:00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王争亚

  人们常说,高压线碰不得。然而现实生活中,碰高压线的事情却屡有发生。当然这里所说的碰高压线,是指在已经规划的高压线路走廊或已建成的高压线路下方新建的、且对电力设施安全运行构成威胁的各种违章建筑和其它违规行为。

  笔者近日遇到一起群众投诉,反映某地220千伏电力线路对下方的居民住宅产生电磁辐射影响。据此,投诉方提出了电力线路要么改道、要么拆除的诉求。有关部门及时作了调查核实,从核查的结果来看,高压线路通道下方确有居民住宅。但实际的情况是,电力线路建设在先,居民住宅建设在后。这说明,是后来拔地而起的居民住宅触碰了高压线,而非高压线有意架设在居民住宅上方。再则,据项目环评报告显示,高压线距线下违章建筑的安全距离符合国家的标准限值,由此也不存在电磁辐射的问题。然而尽管如此,投诉者依然坚持要求电力部门对线路进行改道或拆除,并对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

  此类现象恐怕绝非个别。近些年来,高压线路与居民住宅之间碰撞而产生“火花”的问题似乎大有星火燎原之势。除了违章建房之外,高压线路之下因违章施工、违章种植高秆树木而导致故障跳闸等问题也时有发生。据笔者所在的省电力部门统计,仅去年一年,因上述问题导致线路发生故障的事例就达50余次,有的甚至引发了大面积的停电事故。电力部门为此也花费了很大的精力试图来解决这方面的问题,但收效甚微。

  其实,无论是国家还是地方,对电力设施的保护,都有明确的法律或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十三条就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现在的问题是这些法律法规并未在实践中得到很好地贯彻落实。之所以如此,重要原因之一在于执法主体的缺失。作为电力线路的运行维护单位,其本身并不具备执法权。而具有执法权的相关部门往往又不能及时有效地制止纠正侵害、危及电力设施的各种违法行为。

  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关乎经济社会的发展,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解决高压线路被触碰的难题,还需要综合施策,多方配合。

  首先,要加大宣传引导的力度。电力线路之下的违章违规现象不能一概而论,这其中既有城市规划不尽合理、少数房地产开发商法律观念淡薄的问题,又有少数公众对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不甚了解的问题。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和企业广泛地开展宣传引导群众的工作,宣传电力设施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普及供电线路安全运行和电磁辐射的科学常识,使公众的行为与环保诉求建立在法治和理性的轨道之上。

  其次,政府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责,积极作为。尤其是注重源头把关,防患于未然。对于电力线路之下的各种建筑、栽种树木等现象,规划及林业部门要严格监管,尽量把问题解决在发生之前。环保部门在审批电磁辐射影响类的建设项目时要从严把关,并认真落实相关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使审批建立在科学、公开的基础之上,真正实现能源建设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双赢。

  第三,要严格执法,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于影响甚至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各种违法行为,包括公安在内的各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只有真正建立起一个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社会环境,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才能得到保障,从根本上来讲,这也是维护和保障绝大多数群众利益的必然要求。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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