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长清区加大扬尘污染监管力度
为有效攻克扬尘污染这一“顽疾”,今年以来,济南市长清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加大监管力度,落实扬尘污染各项措施。
长清区政府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会议、通报、考核等制度,领导小组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为全面掌握城区内扬尘污染源相关情况,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执法人员进行了全面细致地调查摸底,根据调查结果和污染源产生原因,逐一制定治理措施,实施点、线、面相统一的综合治理。
长清区环保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一并审查建设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对无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或扬尘污染防治方案不完善的,环保部门不予受理其环境影响评价;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并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对不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审批意见有关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由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依据扬尘污染防治分类挂牌和量化考核制度,长清区环保局联合区住建委、区城管局对辖区内各类扬尘源单位进行不定期现场检查,每月进行一次现场考核,根据检查情况进行量化考核打分,根据分数情况对各类尘源单位分别授绿牌、黄牌和红牌,并将每月考核结果及时予以公布,以督促其加大落实扬尘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力度。
为广泛形成全民支持参与扬尘污染防治的良好氛围,长清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目前,已向各街镇、各有关部门、各建设单位、各建筑施工单位下发市政府令《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标准》等1000余份。通过“6·5”世界环境日活动宣传及环保宣讲进社区、进工地等集中宣传形式,贴近群众,提高全民扬尘污染防治意识,增强了市民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参与的积极性和热情。 王殿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