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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对火电企业冒领脱硫补贴行为不能罚款了事

2014年07月17日 19:31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近日宣布对10家火电企业扣减和罚款5亿余元,以处罚这些燃煤发电企业不正常运行脱硫设施,却冒领脱硫补贴的违规行为。

  近年来,雾霾等空气污染已成为我国很多地区的“心肺之患”,威胁城乡居民的身心健康。燃煤烟气净化主要依靠脱硫、脱硝、除尘。火电企业是我国二氧化硫的主要排放源之一,为提高火电企业脱硫的积极性,国家对安装并正常运行脱硫装置的燃煤电厂提供电价补贴,以弥补脱硫成本增支。

  此次发展改革委曝光了10家违规燃煤电厂的名单。此前,环保部也处罚了去年脱硫数据造假的19家企业,包括5大电力集团、华润、中石油、神华等央企子公司。这些处罚和曝光是必要的,但是远远不够的。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介绍,60万千瓦的机组,每年可获得国家补贴4000万元至5000万元。不少发电厂拿到脱硫电价补贴后不好好运行脱硫设备,白天运行正常,晚上私自关闭,但却心安理得地拿着补贴。

  对一个大企业而言,千万元级别的罚款单相对于其浑水摸鱼的利益,恐怕难以形成足够的威慑,不利于惩前毖后、推进国家和地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脱硫脱硝委员会副秘书长路光杰说,劣质煤与好煤每吨价差上百元,大电厂一天烧煤1万吨,一年价差好几亿元。如果企业为节省成本和降低运营费用,一味选用低价煤,或不按设计要求使用环保设备,高硫煤配低硫治污设备就会难以取得好的治污效果。

  上述企业为了一己私利的违规行为令人不齿,是典型的缺乏社会责任感、不守诚信行为。有关部门应修订相关规定,将这种失信企业纳入金融部门的失信企业黑名单,让这些企业在日后申请贷款等方面为自己的失信行为买单。

  对个别国企脱硫数据造假和心安理得享受脱硫补贴行为,相关国企管理部门应依照党纪国法对企业相关责任人这种“无节操”行为进行组织处理。

  不真正严厉处罚这些脱硫造假企业,就难以对不法企业的浑水摸鱼形成有效威慑,就难以把遏制大气污染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记者 倪元锦)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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