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银监环保合作环境信息与金融信贷挂钩
2014年07月24日 15:32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记者杨涛利乌鲁木齐报道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银监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近日签订了信息交流与共享协议,建立部门间信息交流与共享机制,以加强环境信息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授信工作的指导,加大金融支持环保措施落实力度,大力推动绿色信贷对新疆经济发展的支持能力,共同防范环境问题带来的信贷风险。
根据协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将及时向新疆银监局提供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企业或建设项目名单,以及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等环境信息;各地州(市)减排指标年度(半年)数据信息;重点企业污染减排情况;环境信访、行政复议案件处理结果等。新疆银监局接收信息后,可向辖区内派出机构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送相关企业环境保护信息。各地金融机构将把环保信息作为信贷管理的重要依据,在信贷审批时严格把关,充分发挥绿色信贷调节作用,对不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企业审慎发放贷款。
新疆银监局将及时向自治区环保厅提供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环境信息使用情况和反馈意见;各监管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节能减排授信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环保重点监管行业的授信情况等信息。
今后,两部门将根据共享信息的密级,采用信函交换、传真、电子邮件、电话通知、专人取送等方式,实现信息交流和共享,以强化环境监管保障信贷安全。
【编辑:宋亚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