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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环保气象部门建立合作机制 共同研判区域性污染

2014年08月01日 21:48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云南省环保厅和省气象局日前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将以污染天气预警预报为重点,建立健全云南省环境保护和气象部门的全面合作机制与应急联动机制。

  据悉,双方将重点开展建立健全区域性污染天气预警会商和应急联动机制、完善区域大气环境监测网、加强信息共享、联合开展城市空气质量预报、加强大气环境科学研究合作、加强协同应急条件下舆论宣传等方面的合作。

  根据协议,环保部门负责提供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等相关信息,气象部门提供气象监测、天气预报等相关信息。建立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制度,根据气象观测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共同对区域性污染天气过程进行研判,联合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加强预警发布渠道共享。建立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联合工作机制,根据污染因子监测数据和气象数据,开展事件发展评估等工作,为科学应对处置提供决策支持。建立健全重大活动、重大节假日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会商机制。

  同时,双方还将加强信息共享,共同建立环境空气质量、气象数据实时共享机制和业务系统,实现两部门大气成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和气象卫星遥感数据的实时共享共用。

  在联合开展城市空气质量预报方面,双方将加强城市空气质量预报合作,组织双方相关业务科研单位组建团队,共同研发城市空气质量预报技术,联合制作、发布城市空气质量预报。开展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试点工作,强化专业人员技术交叉培训,逐步在全省范围联合开展空气质量预报。 见习记者资敏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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