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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

2014年09月10日 14:10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湖南省人民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推进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加快推进全省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

  《意见》首次针对性提出湖南垃圾资源化利用的目标和任务,实施垃圾分类,大力推进垃圾焚烧设施规划布局建设,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开展存量垃圾场生态修复。《意见》的出台不仅有助于减轻环境危害,节约了大量资源,还实现了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高综合效益,促进了湖南省生活垃圾处理的巨大变革。

  《意见》要求,到2015年底,湖南全省县以上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5%(其中,长株潭城市群达到50%,其他市州达到30%),湘江流域县以上城镇完成存量垃圾场生态修复。到2020年底,全省县以上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以上,资水、沅水、澧水流域县以上城镇完成存量垃圾场生态修复。

  据了解,为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切实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湖南省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规划布局。今后,湖南城镇垃圾处理将以焚烧为主,促进水泥窑协同(焚烧)处理工艺发展,不允许县城以上城镇新、改扩建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是提高排放标准。新建、改扩建垃圾焚烧处理项目,污染物排放要达到国际先进排放标准。三是加强资源循环利用。四是营造优美环境。垃圾焚烧项目办公区和生产区合为一体建设,注重外形设计和外墙装饰,内设参观、宣传走廊,成为环境宣传教育基地。五是实行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原则,建设覆盖城乡的垃圾收运体系,将农村、乡镇的生活垃圾统一进行资源化利用。六是创新投融资方式。进一步开放市政公用事业,采用特许经营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七是加强政策扶持。对运用公私合营(PPP)模式进行建设、运营和管理的,且排放达到国际先进排放标准的垃圾焚烧项目,重点安排省级资金奖补,给予贴息支持。 通讯员文萍 记者刘立平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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