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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主城区全面清退煤炭市场 提升空气质量

2014年09月16日 13:36 来源:西宁晚报 参与互动(0)

  去年,西宁市用煤量达777.8万吨,煤烟污染对城市空气质量造成了一定影响,为了使全市空气质量有效提升,记者从市大气办获悉,市经委牵头会同各区县政府、市质监局等相关责任单位对四区三县污染环境的堆煤场所进行专项整治。目前,全市用煤品质得到提升,还将建立5个煤炭集中经营市场和52个二级销售网点,使全市煤炭市场规范、有序经营。

  据了解,我市煤炭市场专项治理中,目前共取缔乱堆乱放、煤尘污染大、未配套环保设施及无证经营的堆煤场所213户,其余87户经整改后入驻集中经营市场或转型为二级配送网点。在取缔和整改的同时,我市将建设5个煤炭集中经营市场和52个二级销售网点。目前,湟中县两个煤炭集中经营市场已基本建成,大通县煤炭集中经营市场计划于年底前建成投运,湟源县煤炭集中经营市场计划于10月份建成投运。四区三县已建成39个西宁市煤炭销售二级网点,其余的正在加紧建设。

  我市严控煤炭品质,制定煤炭使用标准,对重点用煤企业,特别是要严控三大电厂用煤品质,并鼓励企业使用优质煤,从而减少煤烟排放。同时,经委、公安交警、质监及相关地区政府部门在主城区五个主要入城口设立煤炭运输车辆检查点,开展设卡检查。对入城煤炭运输车辆进行登记,对无煤炭质量检验相关证明的车辆进行劝返。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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