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富阳计分考核环保目标责任
浙江省富阳市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打造“富裕阳光之城”的目标,坚持从调结构、抓转型入手,深入实施“工业兴市、科技强市、环境立市、开放活市、特色建市”的战略,推进各项事业蓬勃发展。
2013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571.4亿元,财政总收入达83.2亿元,人均GDP近8.7万元。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富春江水质保持在Ⅱ类标准,大气环境质量符合功能区要求,饮用水水源达标率达到100%。
富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任组长的富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以市委常委、副市长任主任的富阳市环境保护委员会,专门负责生态环境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各乡镇(街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全市上下形成了完善的生态文明建设组织体系。
富阳市将生态环境建设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先后编制了《富阳市生态建设规划》、《富阳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富阳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等,并通过了富阳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从政策层面保障了生态环境建设的全面开展。
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富阳市进一步细化生态环境建设的目标任务,制定了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加快实施工业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全面推进清洁生产的实施办法,推进集中供热、整治电镀行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减排治理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有效推进了生态环境建设。
富阳市通过建立资金保障制度,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出台了《富阳市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富阳市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富阳市环境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等一系列资金保障政策。近3年来,富阳市用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资金约60亿元,环保投入约占全市GDP的3.8%,为生态市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富阳市人大、政协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每年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环保部门的调研、督查和环境执法检查。富阳市政府还建立了生态环保例会制度,强化对各部门、乡镇(街道)的工作考核机制,将污染物减排、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及群众信访、交接断面水质考核指标列入“一票否决”事项。
明确各项目标任务的分值、考核依据,并对不同乡镇采取不同的计分和考核方式,确保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公正、公平,形成全市上下齐抓共管的生态文明建设良好氛围。
周兆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