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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三类环保项目可获财政支持奖补标准不超过30%

2014年09月29日 10:34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河北省环保厅、省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通知,明确了今年省级环境保护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和申报条件。支持范围为2012年以来建成并交付使用、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具有完整财务竣工决算资料的环境保护项目。

  本次省级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具体包括三大类:省直接征收排污费电厂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脱硫、脱硝及除尘设施提标改造等);列入全省14条重污染河流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水污染防治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部认定主要污染物减排量的生产乳粉用标准化奶牛场粪污治理设施改造项目。

  据介绍,以上各类项目投资额度应大于500万元,优先支持列入“十二五”各类环保规划的污染减排项目。奖补标准按不超过环保项目总投资的30%给予奖励。

  同时,为提高河北省畜禽养殖标准化、规模化水平,河北省决定对规模化生猪、蛋鸡、肉鸡、肉牛、肉羊养殖场分别给予共计650万元、165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和500万元的补助资金。

  补助资金将主要用于改良畜禽品种、改善生产设施、改善质量安全监管条件、推广健康养殖技术、完善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等5个方面。

  根据规定,补助资金优先扶持列入河北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区和链条经济的县(市、区),优先安排国家级和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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