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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建议对再生水用户免征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

2014年09月29日 10:41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山东对再生水用户免征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在日前召开的山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省人大城环委主任委员杨焕彩提到。

  今年初的省人代会上,由潍坊团马东宁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山东省城镇污水资源化利用条例》的议案被确定为1号议案。马东宁提出,现在普遍的做法是将污水去污处理成可利用的中水。中水无论是对破解城市发展资源瓶颈,还是对用水大户而言,都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

  尽管中水价值不小,但到目前为止,中水利用还是“看上去很美,很不到位”。对此,马东宁分析,一个原因是家庭用户用水量很少,经济效益上的吸引力不够;另一个原因是城市中水管网建设严重滞后,使得大量中水难以输送到用户中。

  “中水公司好比心脏,供水管网就是血管。没有血管,再强大的心脏也发挥不了作用。”马东宁认为,这方面需要政府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在新城区及改建城区配建中水管网,即使中水暂时不能进入市政管网,也要避免直排,可以输送给用水大户或用于城镇绿化,尽快找到一个恰当的去处。 记者董若义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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