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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份起煤炭资源税改为从价计征

2014年09月30日 09:33 来源:证券日报 参与互动(0)

  9月2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从今年12月1日起,将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由省级政府在规定幅度内确定。对此,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纷纷表示,此举将直接推进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减少浪费,给煤炭行业带来实质性利好。

  会议认为,煤炭资源税改革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既定任务。目前我国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已全面实施,实行煤炭资源税改革,完善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既能让资源地区受益,推进区域协调发展,通过减少名目繁多的收费,增强企业发展后劲,也可促进煤炭资源合理开采利用,推动科学发展。会议要求,要立即着手清理涉煤收费基金,停止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取消原生矿产品生态补偿费、煤炭资源地方经济发展费等,取缔省以下地方政府违规设立的涉煤收费基金,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确保不增加煤炭企业总体负担。

  一位券商分析师向记者介绍说,从量计征和从价计征的主要区别在于:从量计征最大的局限在于不能真实地反映煤炭的价格变动状况和稀缺程度,没有考虑煤炭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浪费和对环境的破坏成本。从价计征能够真实地反映煤炭的价格变动情况和稀缺程度,真正体现煤炭资源税与煤炭消耗之间的本质联系,有利于提高煤炭的利用效率,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过度依赖煤炭的局面。

  “推行煤炭资源税改革,正是基于当前煤炭资源价格变化较大,有些地方对稀缺煤炭资源造成了大量的浪费现象,现行的从量计征标准已不适应当前煤炭市场发展的考虑。”上述分析师表示。

  也有券商分析师表示,煤炭资源税改革推行后将会增加税负弹性,在未来,资金实力薄弱的小煤矿将被淘汰出局,而经营业绩相对不错的煤炭企业将会迎来发展机会。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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