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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湖南民用气拟分三档计价 近9成用户不会多花钱(2)

2014年09月30日 10:54 来源:湖南新闻网 参与互动(0)

  近九成家庭不会增加气费

  按照国家规定,《办法》拟定第一档气价,为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第二档气价,为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1.2倍;第三档气价,为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1.5倍。以长沙为例,第一档气价为2.45元/方,第二档气价为2.94元/方,第三档气价为3.68元/方。

  【解读】

  “根据测算,第一档气量占用户比例为87.18%,第二档气量占用户比例9.61%,第三档气量占用户比例3.21%。”廖益平说,对居民生活用气实行阶梯价格,全省87%以上的家庭气费支出不会增加,仅有不到13%利用天然气采暖或作商业用途用气较多的家庭才会明显增加支出。

  廖益平还指出,阶梯价格的价差收入,首先是弥补居民生活用天然气成本。以长沙市为例,居民生活用气完全成本为2.54元/立方米,而该市目前的居民生活用气基价为2.45元/立方米,年价格成本倒挂金额1775万元。另外,这笔价差收入还将用于弥补居民基本生活用气供应和储气调峰成本,以及减少与工商业交叉补贴和“户表”改造等方面。

  ■记者 侯小娟

  背景

  我省长沙、株洲、湘潭三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2012年12月1日起试行了阶梯气价,当时分档简单,即年用气600方以下为第一档,以上为第二档。第一档价格为2.45元/方,第二档价格为3元/方。

  《湖南省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实施办法》实施后,长株潭三市原试行的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办法将同时废止。

  特殊用户

  家庭人口5人以上可调高第二档气量

  对确因家庭人口众多(五口人及以上)基本生活用气量超过第二档气量的居民用户,可持户口本到城市燃气公司营业网点申报,经燃气公司核实确认后,其超过第二档气量的部分仍执行第二档气价。

  长株潭特困户每月免收6立方米

  对民政部门发证的特困户和低保户,由地级市城市燃气企业供气的,对其免收天然气价款的额度,每户每月不得低于4立方米(长株潭三市已执行的特困户和低保户每户每月免收6立方米天然气价款的政策继续执行)。由县(市、区)级城市燃气公司供气的,免收天然气价款额度由市州物价局确定,但免收额度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只能提高,不得降低。

  学校等机构暂不执行阶梯气价

  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经民政部门批准设置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执行阶梯气价,气价水平按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1.1倍执行。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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