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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推动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准确把握入罪标准

2014年10月08日 13:58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本报通讯员吴凡广州报道 广东省政府日前召开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以下简称“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协调会,大力推进“两法衔接”工作。

  广东省副省长许瑞生在会上表示,加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是解决环境管理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等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树立环境法制权威、保障环境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必然要求。

  许瑞生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大力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形成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要认真总结“两法衔接”实施以来的实践经验,切实把“向环境污染宣战”的口号落到实处。加大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与“两高”司法解释的宣传解读力度。

  要提高准确把握环境污染犯罪入罪标准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培训,提高执法水平,使执法人员熟知相关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取证、鉴定、时限等办案程序。要抓紧健全执法相关标准及流程,修改完善《关于查处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

  要健全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完善联席会商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执法协作和案件侦办工作。落实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加快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要综合运用法律法规,形成全方位行政执法的联动响应机制。强化环保、公安、国土资源、工商、规划、城管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培育和支持社会组织开展环境公益诉讼。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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