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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发布重污染天应急预案 措施更严厉

2014年10月16日 11:59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陕西省政府近日正式印发了《陕西省重污染天应急预案》(以下称《预案》),相对于去年实施的《陕西省城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暂行)》,《预案》的应急范围更加细化、应急措施更加明确严厉。

  《预案》根据重污染天区域分布以及城市地理位置,将陕西省划分为3个区域。关中地区: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韩城市及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陕北地区:延安市、榆林市;陕南地区:汉中、安康、商洛市。

  《预案》根据重污染天的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预警划分为3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Ⅲ级预警、Ⅱ级预警和Ⅰ级预警;按照污染控制分区和污染范围,同样将预警划分为3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城市、区域、全省三层预警,又根据对应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对应Ⅲ级、Ⅱ级、Ⅰ级预警。

  《预案》明确,在重污染天Ⅰ级预警时,将会在执行Ⅱ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增加更为严厉的强制性措施,包括各级教育部门督导辖区内所有幼儿园、中小学停课;各级公安部门督导社会车辆在主城区每日限行两个尾号;国控、省控和各市(区)重点大气污染源实行限产限排,减少污染物排放50%;企事业单位采取弹性工作制;各级政府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限产、停产企业名单,暂停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生产。

  《预案》要求,各级政府要建立公众监督机制,制定奖惩制度,利用网站、“12369”环保热线、环保微信等公众监督平台,鼓励公众对企业限停产、机动车限行等各类大气污染源预警及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举报,对提供准确重大线索者给予适当奖励,对散布谣言并造成恶劣影响者追究责任。

  肖颖 普毛毛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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