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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五莲:今年年底前所有加油站要完成回收治理

2014年10月21日 10:24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记者王学鹏 通讯员郑培学报道 山东省五莲县日前开展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以密闭收集回收利用为手段,推进VOCs(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到2014年底前,全县所有加油站要全部完成油气回收治理。

  按照计划,五莲县首先对加油站进行排查核实,准确掌握全县加油站的数量、规模、地点、油气排放情况等信息。分期分批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并督促各业主单位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一个月内上报改造治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莲县对加油站分类区别对待,要求位于农村地区且周边无居民点、学校等敏感目标的加油站,以及每年销售汽油量不足800吨的加油站,应完成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改造,并预留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改造管线和接口;场界距离民宅建筑50米以内的加油站,应预留油气后处理装置接口。

  油气回收治理涉及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的,治理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备案)手续后方可组织施工。油气回收装置和处理设施必须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认证机构的认证,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程不得发包或转包给不具有资质、资格的单位或个人。

  此外,五莲县严格环境准入,规定全县新建、改建、扩建的加油站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按照国家油气污染排放标准要求,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和处理设施并须经综合验收合格后,相关部门方可发放加油站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所有通过验收的加油站业主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要求,每年委托有检测资质的单位对密闭性、气液比、油气排放浓度等参数进行一次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报告当地环保部门。环保部门定期组织执法检查和检测,对不达标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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