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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1-9月破获85起环境污染刑事案件

2014年10月28日 14:08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图为宁波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余姚市梨洲街道明伟村姚家垫非法小电镀企业。宁波市环保局供图

  ◆陈晓众 王璐

  “两高”司法解释实施以来,浙江省宁波市环保、公安部门坚持预防和严打相结合,突出督查和指导两个保障,紧密联合,严打环境污染犯罪行为。

  2013年,全市环保、公安两部门共查办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4起,刑事拘留33人;查办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案件23起,行政拘留23人。截至9月底,今年全市共破获环境污染刑事案件85起,对100名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

  全市检察机关已办理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62起,批准逮捕涉案人员86名;向法院移送起诉案件80起、共112人,已有56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处罚金。

  宁波市环保公安紧密联合,强有力地震慑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捍卫了区域生态环境安全。

  重大案件公安部门提前介入,必要时检察院、政府法制办参加

  近年来,宁波市加大对环境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发生。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宁波市环保部门结合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查办情况,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通过以案说法等教育活动开展深入宣传,威慑环境污染犯罪行为。

  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杜绝以罚代刑现象。宁波市环保部门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等文件精神,严格依法行政,认真执行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在环境执法和日常监管中,发现涉嫌构成环境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宁波市充分发挥公安部门侦办刑事案件的技术力量,深入开展联动执法行动。环保部门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协作,发挥综合监管优势,开展统一行动,集中解决在一定区域、一定时段严重污染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遇到重大、复杂以及社会影响大的案件时,宁波市公安部门会提前介入,与环保部门分工协作,防止证据丢失。加强案件事前风险评估研判,并进行会商、讨论,提高办案质量,必要时邀请检察院、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参加,确保案件依法处理。

  为增强环境执法人员办理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想办案、会办案、能办案、敢办案的责任意识,宁波市环保局着力加强环境监察业务培训,落实首查责任制,有力推进环境执法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高效化方向发展。

  宁波市环保部门不断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办案人员查办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能力水平。环保部门与公安部门建立联合培训机制,通过剖析典型案件、跨部门学习锻炼等形式,全面系统地学习环境执法和刑事办案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加强对案件调查取证、移送办理及有关法律适用知识的培训,进一步加强“两高”司法解释的实践应用研究,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的互联互通,提高联动执法效率。

  宁波市环保局从严岗位考核,提高查案人员责任意识。全面实施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制度,制定了《宁波市环境监察支队监察工作若干管理规定》,将监管责任具体化、明确化,强调首查责任制。

  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违反法定权限及程序实施行政行为的直接责任人,除分别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外,对分管负责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也依法给予内部责任追究,为规范环境监察行为提供了制度保障,确保涉嫌环境犯罪案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杜绝以罚代刑情况的发生。

  成立宁波市公安局环境犯罪侦查支队

  2013年12月,宁波市公安局环境犯罪侦查支队正式成立,惩治环境污染犯罪的机构走向常规化、制度化和专业化。

  环境犯罪侦查支队与治安支队合署办公,具体职责包括掌握全市环境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犯罪信息和规律,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协调侦办涉嫌环境犯罪的刑事案件,直接查处和侦办社会反映强烈、下级公安机关查办困难的环境犯罪案件及宁波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影响环境安全的重大案(事)件;建立与环保部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相互衔接与协调联动机制,参与环境保护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宁波市公安局环境犯罪侦查支队的成立,体现了市领导对环境执法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建设美丽宁波的决心。

  为确保联动执法工作的无缝对接,宁波市公安局及全市11个县(市、区)均设立工作联络室,主要负责对环保部门移送的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立案查处;协助配合环境执法,对于涉嫌环境犯罪的案件给予办案指导。同时,市公安局派专人全天驻扎在市环境监察支队,做到随时出警、提前介入,真正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

  去年以来,宁波市环保局联合市公安局开展了联合执法月、全市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打击环境犯罪集中统一行动及“打污染·清江河”专项行动等。

  宁波市、县两级环保、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720余次,出动环境执法人员、公安干警6800余人(次),召开案情通报会86次。针对电镀、铝氧化、电解抛光、不锈钢酸洗等涉重金属排放行业及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处置单位,集中打击了一批群众意见大、污染严重的经营户和偷排废水、污泥,非法处置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分子。

  为推动联动执法工作制度化建设,宁波市环保、公安两部门设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经常性召开工作会议,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履行好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

  通过公安环保联络工作室,宁波市加大联动执法力度、增加频次,推动公安环保执法工作不断深入发展。对于案情重大、复杂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建立重大案件会商制度,会同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进行专案会商,确保案件依法办理。

  开辟追逃环境犯罪嫌疑人绿色通道

  为确保涉嫌环境犯罪案件及时得到侦破,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宁波市环保、公安两部门对重大案件进行定期督办,督促各地加大案件的侦办力度,明确办案责任和要求,切实提高案件侦破率。

  去年以来,宁波市公安部门特事特办,开辟追逃环境犯罪嫌疑人绿色通道,千里追捕涉嫌环境犯罪分子,曾多次将逃离至中西部地区的犯罪嫌疑人捉拿归案。

  在打击环境犯罪专项行动及联合执法活动中,宁波市公安、环保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分解任务,逐级、逐项落实责任,并定期联合督导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特别是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案不办、查处不到位等情况。

  宁波市联合工作组不定期对各地打击环境犯罪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定期通报战果,对打击不力的地方予以通报,坚决做到全市一盘棋、部门一条心、上下一股劲,从严惩处环境犯罪行为。

  宁波市还加强了对重点行业的查办。宁波市制造业较为发达,家电、文具、机械等产品需要进行表面酸洗、磷化、电镀或电解抛光等加工处理,因此非法电镀、电解抛光等个体经营户屡禁不止。非法业主在利益的驱使下,甘冒入刑风险,投入为数不多的资金即可从事违法生产活动。含高浓度重金属物质的生产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外排,后果极其严重。

  宁波市、县两级环保、公安部门针对此现象,进行重点查办,采取先行蹲点、集中行动、快速擒获、突击审讯等方式。去年以来,已有多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扫此类行业违法业主猖獗的态势。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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