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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宁乡29个乡镇设立环境保护站

2014年10月30日 11:29 来源:红网 参与互动(0)

 记者昨日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环保队伍建设,宁乡县在29个乡镇设立了环境保护站,共配备财政预算全额拨款的环保专干65人,实现了农村环境监管全覆盖。

    乡镇环境保护站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协助县环保局做好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对辖区环境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制止并上报县环保局;协助搞好辖区内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和建设项目初审;负责对辖区内环境污染纠纷和来信来访的协调处理工作,对辖区内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和突发性的环境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县环保局报告并进行有效前期处置。环境保护站人员由县人事领导小组统一选拔,对新选调录用的乡镇环保专干,将由县环保局组织专门学习培训,并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县对乡镇环保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环境保护站接受乡镇和县环保局的双重领导,环保专干人事属乡镇领导,业务接受县环保局指导,站长由乡镇会同县环保局提名,经分管环保县领导审定后,由乡镇人民政府任免。各乡镇均明确了一名主管领导,足额安排工作经费、独立办公场所,配齐工作所需执法装备;县环保局适当提供装备,提供电脑、传真机、打印机各1台;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执法经费,根据各乡镇环保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年底由县环保局统筹安排到乡镇环保站用于环保执法补助。

    乡镇环境保护站的成立,壮大了宁乡县环保队伍的力量,使以前一些边远偏僻、环境执法检查人员不能随时到达的地方也成了有效的监管区,解决了因力量薄弱等因素造成的监管空白;改变了原来市、县环保局二级环境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环保管理网络,提高了服务基层的办事效率,提升了环境监管能力;推进了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优化了资源配置,对环境优美乡镇创建、生态村建设、农村循环经济、饮用水源安全保护、环保宣传教育、环境执法监督等工作都将推上新的台阶。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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