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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住乱窜电动车不能仅靠交警一只手

2014年11月02日 08:36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漫画/高岳

    □本报记者黄洁本报实习生张雪泓

    与机动车争道抢行,任意穿插无孔不入,路口信号灯视而不见,超载拉货、骑车带人比比皆是……

    混乱的电动车秩序,已经成为城市交通治理不容忽视的一环。记者从北京交管部门了解到,今年1月至7月,北京市发生的涉及两轮摩托车、电动(燃油)三轮车的伤人事故341起,伤500人,伤人数较去年同比上升了99.2%。

    针对上述情况,今年8月,北京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了针对包括电动三轮车在内的摩托车、三轮车“净化”专项行动,严查无牌上路、非法改装、违法载人载物等违法行为,也引起了全市各界对电动车辆管理新的关注。9月15日,交管部门已正式“开罚”,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面对近两年猛增的电动车数量和电动车驾驶人员淡漠的法律意识、交通安全意识,作为末端执法的交管部门,要根除乱象仍显势单力薄。

    电动车无视交规想咋开咋开

    10月19日下午3点,北京动物园批发市场附近车流如梭、人头攒动。虽然并非交通高峰期,但北展桥上红绿灯处,车流、人流仍旧交织在一起,川流不息。记者在此蹲守不到10分钟,粗略统计,仅西向东一个方向就有约70辆电动车从此处通过。这些电动车大部分都在后座捆绑了货物,货物的体积往往要超出电动车的宽度很多,同时装载着各种桶装水、蔬菜或是送快递的电动三轮车更是不在少数。这些电动车总是一副“争分夺秒”的劲头,为了“快”,甚至不惜在人行道上逆行。

    而晚高峰时段的路口,混乱情况就更加变本加厉。

    下午5点半左右,记者又来到崇文门新世界百货商场门前的十字路口。此时,路口红灯前等待通过的机动车已经开始排起长队,非机动车道上,各式电动车和自行车一起在停车线后挤得满满当当。绿灯尚未亮起,电动车就已经按耐不住,忽然有车“带头”冲出,其余车辆便跟着潮水般地冲入了路口。记者注意到,抢行左转的电动车,面对已经启动的机动车流丝毫没有退意,使得路口机动车的通行速度非常缓慢,甚至有的电动车干脆在机动车流中肆意穿插,上演一幕幕的惊魂时刻,不时传出刺耳的急刹声。

    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位停在路边的私家车主,谈到电动车,这位女车主怨声连连:“电动车现在太多了,他们根本就不理什么交通规则,想怎么骑就怎么骑。经常是我好好开着车,突然不知从哪就窜出个电动车,把我吓一跳。这些车真该管管,太危险了。”

    的哥李师傅说起电动车则有点恼火:“电动车窜得比兔子还快,我都跑不过人家啊!”开车行驶在拥挤的车流中,他经常遇到一辆辆电动车超了自己的出租车,“这哪是电动车啊?速度至少也得有60迈,见着他们我赶紧躲,真要是撞上了,倒霉的还是自己。”

    在记者的采访中,无论是行人还是机动车,多数都认为目前的电动车行驶不规范,带来了大量的交通隐患,很多人已经对其这种混乱状况不堪其扰。而值守路口协助管理非机动车的协管员们,对这类问题则颇显无奈。

    “电动车根本拦不住。红灯亮了应该停车吧?可人家压根儿不理那套,权当没看见。路口那么多车,我不能挨个儿都叫住吧?而且就算我叫他停车了,手里的旗子也使劲挥了,还是很多人就是不理你,想怎么走就怎么走。”在北京北站附近路口执勤的李师傅告诉记者,他每天执勤,见到电动车闯红灯、超速行驶、违规带人等违法行为“多了去了”,他能劝能说的也都说了,可收效甚微。

    无牌加改装满街尽是问题车

    在北京市朝阳区的某住宅小区内,快递员被禁止骑电动车进入社区,居民拿快递只能自己走到小区门口领取。这样做虽然给居民造成了一定的不便,可社区居民却大部分仍持赞成态度。该小区物业安全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之前,这些快递电动三轮车在小区内横冲直撞,速度非常快,经常会吓到社区内行走的老人、孩子等,给社区安全造成了不安全隐患。我们也是在居民的强烈呼吁下,决定将快递三轮车拦在门外。”

    快递员的电动三轮车,如今已经成为电动车中的重要一员。这些三轮车基本上全都加装了箱体,车身上还都喷图着快递商家的宣传内容,行驶速度自不用说,“能跑多快就跑多快”。而根据交管部门介绍,这些快递车辆为了满足快递员“跑得快、拉货多”的需求,至少都进行了改装,其中还有很大一部分是用报废车辆的零件拼装而成,安全性能存在诸多隐患。

    同时,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如今市面上公开销售的电动车,根据国家的技术标准,都属于超标车,而要改装得更快也不是什么难事。根据现行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每小时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公斤,可目前很多车行销售的电动车车速都可以达到40公里每小时。如果还嫌不够快,找个改装店安装个控制器便可以将速度进一步提升。至于这些超标车能不能上牌,车行老板的回答是:“路上那么多电动车都没上牌子,交警根本管不过来。”

    9月15日,北京市交管局在前期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开始在北京全市主要大街、重点区域、重要路口以及前期摸排确定的78处重点地区,设立层级卡控防线,对电动三轮车、摩托车等车辆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处。近日,记者随交管部门来到位于丰台区的木樨园桥,由于此处紧邻长途枢纽,又是小商品和服装批发集散地,车辆、人流相当密集,环岛车多人杂。在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里,记者所在的检查岗,交警就查扣了10多辆违法车辆,而这些车辆最主要的问题还是无牌无照。

    北京市交管局副局长李少明介绍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国家标准,电动(燃油)三轮车、燃油两轮摩托车都已经属于机动车,应当注册登记并取得号牌后才可以上路行驶,驾驶人也应当取得摩托车驾驶证。而从交管部门的执法情况来看,目前路面上行驶的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等,普遍都没有注册登记,也不悬挂号牌,且普遍存在违反禁限行规定、追逐竞驶等违法行为。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学教授何兵也认为,超标电动车的速度已经超出了非机动车的范畴,应该按照机动车进行管理。但目前,电动车的生产和管理标准不完善,相关的法规和管理标准还缺乏可操作性,交通规划和管理部门对电动车产业的发展尚缺乏足够的认识。何兵建议,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将电动车纳入机动车范畴,考取驾照不要太难,手续和收费不要太复杂,但上路后就从严管理,无证驾驶、违法上路给予相对严厉的处罚。

    归类电动或机动亟须新国标

    据了解,此次北京交管部门的“净化”行动将最大限度将警力投向路面,会同公安、城管等相关执法力量展开合成作战,并将不断巩固完善长效、常态管理机制,防止净化之后再现反弹。

    但是,对于作为末端执法力量的交警来说,路面的查处工作仍然具有相当难度。一位路面执勤的交警告诉记者,对电动车的执法首先就是辨认难,路上行驶的电动车多种多样,单凭外观很难辨别是燃油车还是机动车,而且这些车辆大部分都没有注册登记,也不悬挂号牌,民警在处理过程中必须现场处理完毕,否则很可能后续再也找不到车主。除此之外,由于驾驶电动车的人员身份比较复杂,很多电动三轮车使用人主要都是外来务工人员,这些人赔偿能力有限,一旦发生事故基本上都会逃逸,使得受害人很难得到赔偿。

    对此,朝阳区法院奥运村法庭副庭长刘黎表示,法院在审理电动车肇事的案件中,面临的最大难题就是找不到人。“我们审理的案件中,电动车肇事比较多的都是因为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红灯、违章掉头导致撞上行人,而一旦涉及到伤人,赔偿的数额相对会比较高。面临这种情况时,肇事司机往往选择‘消失’。法院虽然能够缺席判决,可最终仍然会面临无法执行的困境。”

    “电动自行车立法研究”项目主持人、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余凌云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北京电动车超标问题这几年比较突出,违反交通规则的车辆中,电动车占有很大比例,而且老年代步车、三轮摩的违法情况有日渐严重的趋势。而这些问题,都需要立法一并予以解决。

    但是,余凌云指出,电动车“管不住”并非都是立法的问题,而要管住电动车也不是仅靠交管部门末端执法就能完成的。

    “电动自行车之所以成为突出问题,就是因为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机制不够好。”余凌云说,“我们对电动自行车按照技术标准进行管理,可这个标准还是20年前确立的,那时候电动自行车技术还不是很成型,数量规模也很小,因此那个时候要求电动车‘速度不能超过时速20公里,体积不能超过45千克’是可行的。可近些年,技术发展了,市场需求增加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也得到了提高,那么技术标准就应该按照技术和市场情况进行调整,可截至目前这一标准始终没有调整。在这种情况下,部分地方擅自提升制造标准,就出现了超标车,可销售的过程中,工商部门不管,质监部门也不管或者没管到位,结果就是都在路面上要交警去管。可是,这些车辆现在还很难按照机动车的管理标准进行管理,因为还没有完善的法律依据,使得交警执法也面临困境。”

    据了解,新国标之所以迟迟没有出台,主要还是各界对标准制定的观点存在差异,行业协会从行业发展的角度,希望电动车能够跑得快,这样才能打造更好的市场,赢得更多的顾客群体;而从政府的角度,则会多考虑行驶安全的问题,因此会限制电动车的速度。

    余凌云说,现在很多的电动车都像机动车,甚至可以说就已经是机动车了,可是它却不在机动车的产品目录中,因此还无法用机动车的标准来进行管理。可是它又不是自行车,因此放在非机动车里管理也不行。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就要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定性,明确其到底是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其次才能讨论电动自行车的通行管理、责任区分、保护措施等其他问题。

    至于如何根治电动车乱象,余凌云建议,必须要建立起一个有效的、各职能部门之间相互合作的管理机制,这是核心。而第二个方面就是政府在政策的形成过程中要找一个平衡点,既要保证安全又要满足市场需求,多方征求意见,用现代法治的手段去解决。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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