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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燃煤锅炉治污不能只有“大棒”

2014年11月18日 11:12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记者陈湘静

  相比于绝大部分配置脱硫脱硝除尘等治理设施的大型火电机组,为数众多的中小锅炉和工业窑炉算是“裸机”运行。环保设施不到位是燃煤锅炉最为严重的问题之一。相关调查显示,10吨/时以下的燃煤工业锅炉大多没有配置有效的除尘装置,基本没有脱硫脱硝设施,排放超标严重。而且由于污染源过于分散,环境监管难度大,偷排等环境违法现象突出。

  此次《方案》将提升燃煤锅炉末端治理水平提上了重要位置。其中规定,新生产和安装使用的20吨/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应安装高效脱硫和高效除尘设施;在用的10吨/时及以上的燃煤锅炉要开展烟气高效脱硫、除尘改造,积极开展低氮燃烧技术改造示范,实现全面达标排放。

  “达标排放”要适用的正是今年生效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其对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均大幅度收紧。而对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区域的燃煤锅炉,则要求更高,需执行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对此,科行环保集团总经理陈学功评价说,这标志着政策层对中小锅炉和工业窑炉污染治理的重视,势必会带来脱硫脱硝除尘市场规模的进一步释放,“建设、改造量都很大”。

  他说,此前相当长一段时间,中小锅炉和工业窑炉是环境监管的盲区。随着国家对中小锅炉和工业窑炉排放提出要求,加强监管,脱硫脱硝除尘市场将向中小锅炉和工业窑炉行业扩展。“市场将会很乐观。”但陈学功也有担忧,由于在中小锅炉和工业窑炉治污设施建设还存在技术规范、监管要求的不规范,恐怕会延续在电力行业治污设施建设初期的混乱和重复建设。

  他说,“十一五”期间,我国将大气治理的重点放在了火电行业,短时间内上马大量的脱硫设施。但是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相关治理工程的验收标准、技术规范还不完善,较低的门槛导致脱硫行业鱼目混珠,相当数量的工程设备质量较差。

  “火电行业原有脱硫设施正在进行大规模的增容改造,这一部分市场需求很大,将会一直延续到‘十三五’初期。”陈学功说,这对于治理行业是商机,但背后却是重复投资建设、治理效果无法保障的问题。“如果在工业锅炉改造过程中,工程技术规范等跟不上,这样的风险依然存在。”

  对于《方案》中提升中小锅炉和工业窑炉治理水平的要求,陈学功有着第二重担忧:“火电机组脱硫脱硝除尘都有电价补贴,但中小锅炉和工业窑炉治理污染增加的建设运营成本,只能由企业自己承担,这是不合理的,很可能会造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

  他解释说,企业为节省治污成本,可能选择粗制滥造的设备工程,也可能会建成后时开时停甚至不运行。“即使安装在线监测,也有极大的虚假数据。”对此,陈学功呼吁,尽快完善中小锅炉和工业窑炉治理保障性措施,特别是经济政策,对切实治污的项目、企业进行补贴。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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