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海南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 考核不合格将被约谈

2014年11月21日 13:55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记者孙秀英海口报道 海南省水务厅、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等9部门日前联合印发《海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定对水资源管理年度或期末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市、县,省政府将直接约谈其政府主要负责人。

  考核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各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为强化考核结果使用,对于考核优秀的市、县,将在相关项目上获得优先安排。不合格的市、县,则要在通报考核结果后1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期间,暂停这一市、县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审批,暂停这一地区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细则》规定,整改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编辑:宋亚芬】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