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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委书记要求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4年12月08日 14:34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本报通讯员梁斌勋 记者刘立平长沙报道 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日前在长沙召开,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在会议上强调,要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法治湖南建设进程。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和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会议认为,省政府积极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全省大中城市空气质量恶化趋势有所遏制,但一些地方和企业的大气污染问题比较突出,《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一些规定实施不到位,大气污染依然十分严重。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高度,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来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防治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工作力度,着力解决工业污染、机动车船排放污染、扬尘污染、餐饮油烟污染。

  徐守盛强调,要严格分级监管,一级负责一级,防止上级包揽、同级推诿、无人负责等现象发生,切实解决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依法查处各类大气污染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对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到的一些地方政府及职能部门不作为和一些企业非法生产等突出问题,一定要严肃查处。省人大常委会要加强跟踪检查、及时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确保《大气污染防治法》在全省得到贯彻实施。

  省人大常委会还就大气污染对人体的危害及防护措施、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职责及职权行使、重点污染源的治理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询问,11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到会认真回答询问、听取意见。询问过程首次由媒体进行现场直播,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效结合,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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