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上一页 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一审被判无期 判决书曝光(3) 查看下一页

2014年12月10日 11:24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上述事实,有经庭审举证、质证,本院予以确认的下列证据证实:

  1、证人张爱彬的证言证明:2005年上半年,其向广汽集团申请经营北京地区广汽丰田4S店的指标,由于申报商家很多,竞争非常激烈,没有关系不可能拿到指标,遂请陆志峰帮忙。2005年8月份左右,陆志峰称刘铁男想让刘德成经营广汽丰田4S店,张房有已经同意,如果与刘德成合作肯定能够拿到指标,但刘德成没有经营资质和管理经验,也没有钱,问其是否愿意与刘德成合作,但所需资金要全部由其提供,刘德成占一定比例的股份,其表示同意,并答应给刘德成30%的股份,即使亏损也不会让刘德成赔钱。不久,陆志峰安排其与刘德成见面,二人确定了上述合作事宜,但未商定刘德成30%股份的具体兑现方式。2006年6月,4S店开业后,刘德成未参与管理、经营,亦未分红。2007年6月,刘德成提出自己拟在石家庄建立一家广汽丰田4S店,向其要钱,二人约定其向刘德成支付1000万元,刘德成退出北京4S店的股份,双方签订了一份协议,将日期倒签为2006年3月。签协议的目的一是确定刘德成在金时伟业公司中占有30%的股份,由赵桂云代持,现已退出,二是为感谢刘铁男父子的帮忙,以貌似合法的方式给他们1000万元。2008年6月至2009年2月,其先后安排公司员工汇入刘德成的石家庄广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顺公司)账户990万元,还陆续给了刘德成现金10万元。

  2、证人陆志峰的证言证明:2005年上半年,张爱彬想在北京建立广汽丰田4S店,请其帮忙。根据当时汽车行业的销售状况,广汽丰田4S店一定会赚钱,经销商都在寻找、利用各种关系争取指标,竞争非常激烈,如果张房有不同意,拿到4S店指标的希望不大。2005年8、9月间,其与刘铁男沟通、汇报广汽集团日野项目时,建议刘德成可以经营一家广汽丰田4S店,刘铁男称刘德成没有钱,也没有相关资质,其认为这是帮张爱彬的好机会,就推荐张爱彬与刘德成合作,由刘铁男找张房有要指标,张爱彬全部出资,刘德成占一定股份,刘铁男同意。后其向张房有汇报了此事,张房有同意给刘德成一个指标,并交代其具体办理。其将上述情况分别告诉了张爱彬和刘德成,张爱彬表示愿意和刘德成合作,让刘德成占30%的股份,如果4S店亏损了也不会让刘德成赔钱,刘德成也愿意与张爱彬合作,合作的具体细节是他们二人具体商量的,其安排广汽丰田公司的执行副总经理袁仲荣具体办理了审批手续。

  3、证人张房有的证言证明:2005年下半年,陆志峰到国家发改委工业司沟通、汇报广汽集团日野项目后对其称,刘铁男想让刘德成经营一家广汽丰田4S店,因刘德成不符合申报条件,想与北京一个私企老板合作申报,其同意,让陆志峰去找袁仲荣办理。后来,刘铁男也对其讲陆志峰推荐的一个私企老板想在北京做一个广汽丰田4S店,里面有刘德成的股份,希望其支持,其考虑到刘铁男掌握着广汽集团很多项目的审批权,当即表示同意,并指示袁仲荣具体办理。不久,刘德成和那个私企老板申请的4S店获得了批准。

  4、证人刘德成的证言印证了证人陆志峰、张爱彬证言中关于陆志峰介绍其与张爱彬合作经营4S店过程的内容,还证明此前其父刘铁男告诉其广汽集团提供了一个北京4S店的指标,已经与陆志峰商量好由陆志峰找人与其合作。4S店开业后,其未参与经营管理。因始终未分红,其向张爱彬提出自己要在石家庄另开一家4S店,需要钱,要将北京4S店30%的股份转让给张爱彬。2007年夏,其和张爱彬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其退出股份,张爱彬支付其1000万元。为了明确上述事项,并避免给刘铁男造成不良影响,其将协议的落款日期提前了一年。后张爱彬通过汇款和支付现金的方式给了其1000万元。其先后将与张爱彬协商、合作开办4S店、退股及用退股得款开办广顺公司的情况告诉了刘铁男。

  5、被告人刘铁男的供述及亲笔供词证明:2005年,陆志峰向其提议由刘德成经营一家广汽丰田4S店,其表示刘德成既没有资本,也不懂销售,陆志峰称自己有一个朋友是经营4S店的,可以与刘德成合作,先借钱给刘德成,待4S店挣钱后再偿还,让其出面向张房有要一个指标,其同意并向张房有说了此事,表示刘德成有股份,张房有同意。后其告诉刘德成广汽集团有一个丰田4S店指标,陆志峰找了一个老板与他合作,具体情况陆志峰会和他联系。不久,刘德成说与陆志峰介绍的老板在北京成立了一个广汽丰田4S店,刘德成没有出资,占有部分股份。后来,刘德成又说4S店成立后没有分过红,他对经营情况一无所知,他又在石家庄开了一家4S店,把北京4S店的股份退了出来,退股的钱打到了石家庄的4S店。据其对汽车行业的了解,退股的钱至少有几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

  四、在前述广汽集团相关项目报国家发改委核准期间,2005年下半年,应刘铁男要求,张房有将刘德成安排到广汽集团在香港投资注册的骏威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骏威公司)工作。2007年上半年,因刘德成不安心在香港工作,刘铁男又向张房有提出将刘德成调回北京,香港骏威公司下属广州骏威公司遂专门为刘德成设置驻北京代表一职。2007年6月至2012年12月,刘德成未实际工作而从广州骏威公司领取薪酬共计121.3060万元。刘铁男对刘德成未实际工作而领取薪酬的情况知情。

  上述事实,有经庭审举证、质证,本院予以确认的下列证据证实:

  1、证人张房有的证言证明:2005年下半年,应刘铁男要求,其安排刘德成到香港骏威公司工作。由于刘德成不能胜任工作,还想回北京,香港骏威公司总经理张宝庆向其建议由广州骏威公司在北京专门设一个代表处,让刘德成任驻北京代表。其为了讨好刘铁男,认为公司就算把刘德成养起来也要安排好,遂表示同意。不久,刘铁男也要求将刘德成调回北京,其将拟安排刘德成任驻北京代表一事告诉了刘铁男,刘铁男赞同。此后,广州骏威公司与刘德成签订了劳动合同,按照工作安排,刘德成应在广汽集团驻北京办事处办公,受广州骏威公司和广汽集团驻北京办事处双重领导,但广汽集团驻北京办事处主任苏家义对其称刘德成没有上过班,其也只有在请刘铁男吃饭的时候,才会见到刘德成。

  2、证人刘德成的证言证明:2005年下半年,其回国不久,刘铁男让其到香港骏威公司工作。2007年夏天,因其不愿意在香港上班,广汽集团另安排其担任广州骏威公司驻北京代表,其除了偶尔找过苏家义,没有去上过班,一直忙自己的事。刘铁男知道其平时不去上班,曾劝其没事去办公室坐坐,给领导写篇报告,也算工作了,但其不愿意,所以没为广汽集团做过任何工作。当时其经营了几家公司,刘铁男平时给其打电话时,其不是在家里待着就是在外地跑自己公司的事,刘铁男应该知道其没有去上班。其曾将每月领大概2万元工资的情况告诉了刘铁男。这些年其从广州骏威公司共领取了100多万元工资。

  3、证人张宝庆的证言证明:刘德成在香港骏威公司工作期间,不能胜任工作,开始时经常请假回北京,后来就根本不来上班了,因此无法取得香港的工作签证。为了搞好与刘铁男的关系,有利于集团项目在国家发改委审批,征得张房有同意,其专门为刘德成设立了广州骏威公司驻北京代表一职,不需要刘德成做工作,就是以此名义给刘德成发工资,把刘德成养起来。其安排广州骏威公司总经理梁耀华为刘德成办理的具体聘任手续,其作为广州骏威公司的董事长,从公司相关人员处了解到刘德成没有上班,刘德成在任职期间也未与其联系过。

  4、证人苏家义、姚仲强(时任广汽集团驻北京办事处主任)、戴旭峰(广汽集团驻北京办事处原工作人员)的证言均证明刘德成任广州骏威公司驻北京代表期间未到岗工作。证人苏家义还证明,有一次刘铁男向其了解刘德成的工作情况,其认为刘德成不来上班的事情不好直接告诉刘铁男,就敷衍了几句,刘铁男应该明白刘德成没来上班。

  5、被告人刘铁男的供述及亲笔供词证明:2005年下半年,其通过张房有将刘德成安排到香港骏威公司工作,由于刘德成不愿在香港工作,其又向张房有提出将刘德成调回北京,张房有同意,并于2007年安排刘德成任广州骏威公司驻北京办事处的代表。刘德成回北京后,基本上没怎么上班,白拿工资,其每次在上班时间给刘德成打电话,他不是在家就是在别的地方,都没上班。其还专门问过苏家义有关刘德成的工作情况,苏家义只是敷衍了几句,其就明白刘德成肯定没有正常上班。此外,刘德成回北京以后,其给他介绍了一些老板,他平时都忙着和这些老板做生意,没把精力放在工作上。刘德成对其讲过广州骏威公司驻北京办事处代表的月工资是2万元左右,从2007年到2012年一共有100万元左右。因为其支持过广汽集团的一些项目,所以他们给予了刘德成特殊关照,把刘德成养了起来。

【编辑:宋亚芬】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