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设大别山区生态补偿金
2014年12月10日 14:37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讯 安徽省近日出台《安徽省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破坏、谁承担”的原则,在合肥市、六安市和岳西县启动实施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
据悉,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暂为两亿元,其中省财政出资1.2亿元,合肥市出资0.4亿元,六安市出资0.4亿元。
安徽省明确,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以保护水质为目的,以水质监测结果为依据,通过设立补偿资金,对流域上下游地区经济利益关系进行调节。
根据规定,以淠河总干渠罗管闸为跨市界考核断面,以断面监测水质情况确定流域上下游补偿责任主体,若断面监测水质达到标准,下游合肥市补偿资金拨付六安市;若断面监测水质达不到标准,上游六安市补偿资金拨付合肥市。不论上述何种情况,省级补偿资金全部安排给六安市和岳西县,补偿资金专项用于流域水污染防治等方面支出。
据了解,这是安徽省在全国首次开展新安江流域跨省生态补偿试点后,建立的第一个省级层面的生态补偿制度。 陈刚 潘骞
【编辑:宋亚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