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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通报9家环境违法企业 一年内不予信贷支持

2014年12月10日 14:44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讯 甘肃省兰州市环保局按照环境保护部“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制度”,日前通报了问题较突出的9家违法企业,对被通报企业,建议金融行业一年内不予信贷支持,一年内不得参加行业、部门评优、评先活动,一年内不享受各类环保专项资金。

  据了解,今年以来,兰州市环保局分行业、分类别,多次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通过检查发现,个别企业仍然存在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污染物排放不达标、危险废物处置不规范、未严格按要求开展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未执行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及未批先建等环境违法现象,并且对环保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不到位。

  对此,兰州市环保局依法对相关企业作出通报。此次通报的9家企业包括兰州鑫镭工贸有限公司、兰州磊鑫建材有限公司、甘肃长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甘肃腾达炉料冶金有限公司、兰州甘草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等。主要存在二次扬尘污染、粉尘无组织排放、烟气无组织排放等问题。 白刘黎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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