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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气执法周严查燃煤污染

2014年12月10日 14:50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本报通讯员褚宏芍北京报道 笔者近日获悉,在北京市12月大气专项执法周期间,全市环境执法力量将重点对燃煤锅炉废气排放开展监察监测,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进行严厉查处,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倍处罚并予以曝光。

  12月执法周将重点监察燃煤锅炉废气排放

  随着冬季采暖季的到来,燃煤污染排放呈现出明显的季节性特征,煤烟型污染成为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

  据了解,采暖季以来,北京市环保、城管、质监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合作,不断加大对燃煤使用及排放各环节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污染物排放超标、露天焚烧、燃煤散烧、煤质超标等违法行为,形成并保持对燃煤污染的执法高压态势。

  在12月大气专项执法周期间,北京市环境执法人员将重点围绕燃煤锅炉废气排放开展监察监测,重点检查脱硫除尘脱硝等环保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按时添加脱硫剂、煤渣煤堆是否覆盖、锅炉及环保设施是否同时起停、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等。

  发现超标排放、设施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控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北京市环保部门将予以严厉查处,对违法行为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也将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加倍处罚并予以曝光。

  同时,环保、城管执法部门将联合对大兴、顺义、昌平、房山、通州等区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清洁能源使用情况、焚烧及扬尘等面源污染防治情况开展督察检查。

  9个执法周共查处1006起环境违法行为

  自3月1日《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环保部门把每月第一周作为大气专项执法周,严厉打击各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已持续开展9次。

  据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9个执法周共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1006起,处罚金额超过2000万元。其中,废气超标排放的75起,占7.5%;无废气治理设施或设施不正常运行的530起,占52.6%;无环保审批或验收手续的187起,占18.6%;煤堆、料堆、渣堆等未采取防尘措施的60起,占6.0%;未使用清洁能源的34起,占3.4%;危险废物、噪声超标、未申报登记等其他违法行为的120起,占11.9%。

  此外,截至10月底,北京市环保部门共检查各类污染源单位5.2万余家(次),立案处罚环境违法行为2195起、处罚金额6455.50万元。

  其中,大气环境类违法行为立案处罚1325起、处罚金额2967.75万元,分别占总数的60.4%和46.0%,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案处罚936起,处罚金额2077.67万元。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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