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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重启沿海核电项目

2014年12月24日 15:35 来源:中国建设报 参与互动(0)

  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李朴民在近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我国已将沿海核电工程列入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将采用国际最高安全标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启动一批沿海核电工程。这释放出我国即将在东部沿海地区启动新的核电项目建设的积极信号。

  李朴民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在国家重大工程建设中,还包括今明两年可开工的26项西南水电和风光电项目,37项油气管网和储气设施项目,以及要加快推进的13个矿产资源项目等。“重启核电项目正在进行最后的研究准备。”国家能源局核电司司长刘宝华说。沿海核电项目是清洁能源工程包的重要内容。目前国内未批待建的沿海核电项目有辽宁红沿河二期、辽宁葫芦岛徐大堡一期、广东陆丰一期等。

  目前我国运行核电机组21台,装机容量1902万千瓦,在建核电机组27台,装机容量2953万千瓦,在世界在建机组数量上排名第一。但核电装机占我国电力总装机的比重不到2%,远远低于全世界15%的平均水平。

  日前发布的《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明确,到2020年,我国核电装机容量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容量达3000万千瓦以上。从目前情况看,实现这一目标相当紧迫。

  与以往核电发展主要靠国有资本相比,我国将引入社会资本加快核电建设。“一是在核电站建设中,向民间资本、社会资本开放,只要符合国家的核安全管理要求,都可以进来;二是在核电上下游相关产业,国家也会制定相应措施,促进产权多样化。”刘宝华说。

  安蓓 赵超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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