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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莒县环保部门首用新环保法查封扣押权

2015年01月28日 10:24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

张延武摄

  本报记者周雁凌 季英德 通讯员朱晓朋 张延武 许传周莒县报道 新《环保法》刚刚实施,山东省莒县一家企业就因空气异味环境污染问题,主供电设备被环保部门贴上了“封条”。

  据了解,这是新《环保法》赋予环保部门查封、扣押权之后,莒县环保部门实施查封的首个企业,也是日照市第一个被环保部门查封的企业。

  1月7日,莒县环保局针对群众反映强烈且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擅自投入建设生产的莒县华泰橡胶有限公司炭黑加工项目,依法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对这个公司炭黑加工项目设备进行查封,在主供电设备的电表电盘上张贴封条。

  另外,莒县环保局还对两家涉及违法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污染物及1家通过渗坑违法排放污染物的企业,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今年,莒县环保局将以新法实施为契机,加强新法宣传普及,强化环境信息公开,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持续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严肃整治环境违法行为,对环保手续不齐全、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的企业和突出环境问题,严格按照新法规定予以查处。

  同时,将继续坚持依法行政,用足用好新《环保法》这一有力武器,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强化水污染防治,切实改善县域环境质量,积极推进莒县生态文明建设。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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