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饮用水源地“保卫战”刻不容缓
过去的2014年,全国发生过多起自来水安全事件。据不完全统计,仅在2014年1~4月全国范围内曝光的自来水问题事件就高达十余起,平均下来几乎每周一起。尤其是2014年4月的兰州自来水污染事件,将饮用水水质问题再度置于聚光灯下。“全国仍有2.98亿农村居民的饮用水不安全,20%城市居民的饮用水水源地不达标。”这是不久前召开的全国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传出的消息。“饮用水安全”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关注焦点,特别是在人口稠密的大城市。
众所周知,在流向终端居民用户的漫长旅途中,饮用水源地是水作为资源的第一站。搜集到99000多条企业环境违法记录、曾获得七部委联合主办的“绿色中国年度人物”奖项的北京公众环境研究中心负责人马军认为,相对于下游其他环节,饮用水源地所受污染对终端居民一般影响较大,其中重金属污染、持久性有机物污染很难被传统水处理工艺消灭,但另一方面,饮用水源地的产业转型升级成本,不仅大于水厂升级改造成本,甚至大于城市管网改造成本。
由此,重点解决环保顽疾,必须明确环保专项行动涉及三大重点:即水源地、工业园区和重点行业。而让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应该是环保工作的头等大事。近年来,尽管各地环保部门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进行了专项整治,但仍要扩大范围、严格标准,继续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进行全面清查。关闭、搬迁日供水量达到一定规模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范围内工业、生活排污口;对于废弃危险化学品随意弃置或不处置的企业,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造成环境污染的,依法限期治理。
同时,环保专项执法行动,还应紧紧围绕“十二五”减排目标,对化工、造纸、印染、涉铅行业进行重点清理,特别是化工行业。一方面,加快推进饮用水水源达标工作。对环保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状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逐步向社会公布。对于评估结果不达标的城市,要求地方政府制定限期达标方案,逾期仍不达标的地方,应采取“区域限批”措施。另一方面,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执法监管。逐步建立完善饮用水水源环境管理档案,逐一建立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管理档案。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威胁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重视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以奖促治”资金要适当向水源超标的农村倾斜,支持其解决水源地保护问题。
更主要的是,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具有限制环境执法、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等行为的政府及部门有关人员,对不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屡查屡犯、造成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或生态破坏的企业业主,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吴学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