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阶梯气价制度今年全面建立
2015年03月01日 08:55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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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2月28日宣布,今年我国将全面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在做好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的前提下,逐步理顺居民用气价格。这意味着我国的水、电、气三大公共资源品都将进入阶梯定价时代。
国家发展改革委2014年3月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计划今年年底前在所有已通气城市建立居民阶梯气价制度,并将居民用气分为三档。
根据指导意见,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
就分档气价安排,指导意见明确,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第一档气价按照基本补偿供气成本的原则确定,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第一、二、三档气价原则上按1∶1.2∶1.5左右的比价安排。
据了解,目前国内部分城市已率先实施了阶梯气价政策。例如,上海自2014年9月1日起对居民管道燃气价格进行上调,并同步实施阶梯气价。此外,我国江苏、河南、湖南等地多个城市也已开始实施居民阶梯气价。
【编辑:张司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