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最高检将专项监督环境污染和危害食药安全犯罪

2015年03月06日 09:22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

    本报讯(记者庄庆鸿)最高人民检察院3月4日发布,从2015年3月到2016年12月,最高检将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据最高检公布,检察机关将重点围绕三方面目标开展专项监督:一是增强对相关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二是严查相关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三是推动在环境资源监管和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普遍建立、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促进“两法衔接”机制的有效运行。

    最高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重点监督五方面情形:行政处罚案件多、移送立案侦查少的;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多、公安机关立案少的;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现象严重,移送或立案侦查少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多发,移送或立案侦查少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

    专项监督活动将建立重点案件报告制度和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下一级检察院对发现的在本地有重大影响、办案阻力大或者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监督线索,要及时向上一级检察院报告,省级检察院或最高检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挂牌督办。

    专项监督活动要求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各级检察机关一旦发现重大线索,要立即派员赴现场处置,确保措施得力、应对得当。对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检将派员赴现场督导。各省级检察院要派员赴现场督导本地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这是继2014年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8个月的“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后,检察机关再次集中力量突出打击这两类严重犯罪。

【编辑:宋亚芬】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