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建企业环保自律体系 制定联查制度
2015年03月30日 15:29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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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动监控与环保联合监管、群众监督制度相结合监管体系的基础上,河北省邯郸市新型化工园区各企业本着“加强企业环保自律、相互监督、共同发展”的原则,自发成立了企业自律环保联查组,制定了企业自律联查制度。
一是组长单位负责制度。7家企业为联查监督组长单位,其余企业为组员单位。组织固定人员对园区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督,对生产中存在问题的企业及时向环保部门汇报,问题严重时有权要求问题单位整改、限产、停产,并报告政府环保部门。
二是废气监督值日周制度。每周由一组长单位牵头,1至两个组员单位配合,对园区废气排放进行监督。白天上午下午各一次,夜间巡查两次,每周一交接。
三是固废、污水排放监管制度。对各企业固废及污水产生、处理、排放情况进行定期联查,组织各企业对技术先进、管理严格、运行正常的企业进行参观学习。
四是联查台账制度。建立台账明确检查时间、检查情况、检查人员,要做好登记、交接,换组时一并交由下个组长单位负责人保管。各企业要积极参加联查监管组活动,不能以本企业停产或放假为由,拒绝参加联合监管。连续两次不参加联查组活动或不接受联查组处理意见的视为自动退出企业联查组织,组长单位将提请环保部门对企业做出停产处理。记者周迎久 通讯员冯涛
【编辑:史建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