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河北实行环境违法"双罚制" 负责人最高罚一半年薪

2015年03月31日 11:01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

  记者日前从河北省环保厅获悉,为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河北省将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实行“双罚制”,不仅要罚企业,还要罚主要负责人。

  “以前企业出现环境违法,只是对企业进行处罚。”河北省环保厅副厅长殷广平介绍说,为提高环境违法成本,今后,河北省将依据《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20%~50%的罚款。

  与此同时,自本月起至6月30日,河北省环保厅将对沙河市玻璃行业全部47家企业、90条生产线污染问题开展区域督查,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玻璃企业依法关停,对超标排放、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停产整改。为推进制药行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达标排放,3月2日至6月30日,河北省环保厅要对全省254家制药企业恶臭、VOC排放以及危险废物处置进行重点督查。

  据了解,今年河北省将对30%以上的市、县级政府开展督查,对辖区环境问题突出的,对网格化等环境监管机制、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公开约谈政府负责人,实行企业、政府“双问责”,强化各地政府环境监管的领导责任。按照按日连续处罚一批、查封扣押一批、限产停产一批、移交移送一批、约谈公布一批、强制执行一批等,对环境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编辑:史建磊】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