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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山市将实现内河涌流域企业零排放

2015年03月31日 11:13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

  广东省中山市环保局近日与81家排污企业签订了环境保护承诺书,同时将对中心城区内河涌流域的排污企业出重拳进行监管。

  中山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常务副局长韦国棠表示,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仅在3月中山市就按规定查封扣押了5家企业。中山市将力争一到两年内实现内河涌流域排污企业对中心城区内河涌零排放,废水排污量大且不能接入污水处理厂或转移给有资质单位处理的企业,将动员搬离城区。

  中心城区雨污分流工程主干管主体工程已于去年底完成。韦国棠表示,为巩固雨污分流工程的成果,更有效地改善中心城区内河涌水环境,中山市环保局将现阶段的工作重心放在了内河涌流域排污企业的监管上。

  与中山市环保局签订承诺书的81家企业涵盖了中心城区内河涌的所有排污户,主要包括五金表面处理企业、印花企业及垃圾转运企业等。

  企业签订的《中山市企业环境保护守法承诺书》共包含7项条款,涉及排污管理及处罚等方面内容,包括企业应加大环保投入,建设高标准、高质量的污染防治设施,并定期检查保养;要严格落实持证、按证排污,做到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污染物不直排、不偷排、不漏排,同时新、改、扩建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不擅自增设污染工序和扩大生产规模;要建立环境突发性应急体制,制定完善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

  目前,市环保局正在进行摸底调查,掌握内河涌排污企业类型、生产工艺、污染物种类等。但由于个别企业如酸洗磷化企业排放量较大,不能达到标准,只能动员搬迁。

  黄志强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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