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打响新环保法第一枪 乱排污企业老板被拘5天(2)

2013年8月,胡廷贵投资2000万在万州长滩镇天庆村的山上建了自己的公司,主要业务是打碎石。去年6月,万利高速(万州-利川)重庆段开工,这四家采矿企业迎来发展机会。“我的水洗砂一吨50块钱。没有我们,他们就得到洞庭湖去买湖砂,又贵又远。”胡廷贵说:“原来我们几家都没干过这个,高速路工程来了就上马搞。施工方要得又急,量又大,污水啷个办?反正晓得不是重金属没得毒,就直接流到河沟里头。”胡廷贵反复强调,他们几家开矿企业都不懂技术。
夹杂着泥土的黄色污水从河沟流到龙泉河再汇入驷步河,原本在这里洗衣服、养鱼、种田的当地人不干了,“N次,他们找过我N次!”
“嗨,管他呢,继续干。现在想起来,确实不应该。”胡廷贵说,他一度也很矛盾,但最终在巨大的利益面前,还是低下了头。
拒改:
利益驱动,对整改决定书置若罔闻
4家开矿企业随意排污,最严重时约有4公里的河道里都是黄色的污染物。长滩镇政府分管环保的领导专门把投诉的群众、胡廷贵召集在一起,进行了三方约谈。“给了我一本新环保法,让我学。不就是抓人停工,这个大家都晓得,有啥子好学的嘛。我没当回事。”约谈后,胡廷贵说,当时生意很好,收入又好,“还经常通宵加班搞,忙得搞不赢”。一车车水洗砂不停地运向万利高速施工工地,一波波黄色的污水仍直排进河。
“生活非常受影响,他们是老板嘛,找他们理论不得听。”当地群众打电话向万州区环保局投诉。万州区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熊勇说,今年1月7日,环保局执法人员赶到事发现场,“现场调查取证,他们都没有排污许可证,弄得龙泉河和驷步河大概有4公里长的污染带。”
当日,环保部门给4家矿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立即停止排污。在1月14日和20日现场复查时,“除了竹青采矿场在停工外,那三家还在向河里排污”。
熊勇说,新环保法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可以对负责人处以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同时,我们也可以向万州区法院环保法庭申请下达环境保护禁止令,让企业停止排污。如果企业违反了司法至少是刑拘和强制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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