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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布生态环境指数叫好

2015年04月08日 13:50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

  ◆沈峰 程汉鹏

  据报载,珠海市环境宜居委员会从3月30日起,每周一在媒体上发布珠海市生态环境指数,让公众了解身边的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指数初步选择空气环境、水环境、公众投诉等6项指标,随后将根据进一步研究,逐步加入声环境、生态建设、人居环境、气象安全等指标,完善指标体系。

  珠海市定期发布生态环境指数测评结果,以及建立相配套的管理办法和考核机制,这无疑是珠海市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内容之一,是一种制度创新。而通过发布生态环境指数,让公众了解身边生态环境质量,也有利于公众参与、监督对本地区生态环境的评价。同时,测评结果的发布,有助于珠海市及下辖各区政府及时发现本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的薄弱环节,及时预警影响公众健康和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并依据法规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无疑,生态环境指数的发布,将进一步丰富、充实珠海市环境信息公开方式和内容,为推进区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建设生态文明和打造城市宜居环境,必须持之以恒地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地位;必须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珠海市成为率先发布生态环境指数的城市,体现出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的自信,彰显了进一步推进区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不断提升市民生活幸福指数的决心。诚然,面对已经取得的生态建设成绩,珠海市还要通过制度设计来拾遗补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创新,不断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每周发布生态环境指数,这种机制创新既是动力,也是压力。在满足公众对生态环境指数的知情权的同时,在生态环境指数测评和公布中,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生态环境指数的变化,因地制宜加强和改进服务与管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更大的责任担当,保护好绿水青山,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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